去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福州位居省会城市第三

05.02.2016  08:21

  福州新闻网2月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莫思予) 昨日,环保部发布2015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厦门、福州空气质量分别位居第二、第六位,名次较2014年均有上升。在省会城市中福州排名第三,仅次于海口和拉萨。

  通报显示,2015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呈转好趋势,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6.7%,7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占21.6%,达标城市主要分布在福建、广东、云南、贵州、西藏等省份。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2015年74个城市中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后10个城市(从第74名到第65名)依次是保定、邢台、衡水、唐山、郑州、济南、邯郸、石家庄、廊坊和沈阳;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个城市(从第1名到第10名)依次是海口、厦门、惠州、舟山、拉萨、福州、深圳、昆明、珠海和丽水。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2015年福州市空气质量整体持续改善,与2014年比较,各项主要大气指标均出现好转。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2014年的4.11下降到3.55,空气质量达标率由92%提高到95.2%,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明显下降,其中PM10年均值为0.056 mg/m3,下降了13.85%。

  为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福州市将继续实施“气十条”及《福州市提升环境空气质量行动计划》,推进扬尘、燃煤锅炉、餐饮油烟、烧烤大排档、焚烧垃圾、黄标车淘汰、火电脱硝、钢铁行业粉尘治理、建陶业清洁能源改造等“十项”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今年,我市将加快实施燃煤电厂现役机组节能和超低排放升级改造,积极推进闽清建陶业“煤改气”工程,福清元洪、长乐滨海工业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全市要完成淘汰1.6万辆以上黄标车,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整治总进度达到75%以上。同时,完善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在仓山、马尾等区域新建3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