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厦门居首漳州垫底

23.08.2016  17:34

  新华网福州(蒋巧玲)昨日,福建省环保厅发布了7月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情况。在9个设区市中,厦门居首,漳州垫底。

  根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评价,福建省9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2.65-3.49,首要污染物为臭氧和可吸入颗粒物。9个设区市空气质量排名依次为:厦门、南平、龙岩、莆田、福州、宁德(并列第5)、三明、泉州和漳州。

  9个设区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8.0%,各城市达标比例范围在93.3%-100%。其中,南平、福州、宁德、三明的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达100%。

  此外,58个县级行政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1.54-4.01,首要污染物主要为臭氧、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闽侯、仙游、安溪、惠安、晋江、南安和漳浦等7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低于平均值。

  (新华网)

  福建发布7月水环境质量状况 龙江水质轻度污染

  新华网福州8月22日电(蒋巧玲)福建省7月城市水环境质量状况今天发布。全省12条主要河流143个水质评价断面总体水质保持优,其中龙江水质呈轻度污染。

  数据显示,全省Ⅰ类-Ⅲ类水质比例为96.5%,同比提高2.4个百分点;Ⅰ类-Ⅱ类水质比例为52.4%,同比提高17.6个百分点。12条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中,龙江水质呈轻度污染;143个评价断面中,雁石桥、三江口、福清倪浦桥、福清海口桥和永定汀江桥5个断面水质未达到Ⅲ类水质标准,建瓯房村、邵武和顺、华安黄枣铁路桥等9个断面水质类别未达到水质目标。

  此外,全省监测的119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均达标。其中,112个地表水水源中,有64个达到或优于Ⅱ类标准,占57.1%;7个地下水水源均达标,占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