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四线”划定绿线范围达6528万平方米
上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昨日,福州市规划局对《福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中的强制性内容进行了解读,一大亮点就是划定城市“四线”,其中针对绿化公园的城市绿线范围总面积达6528万平方米。
据福州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编制下一层次城乡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以及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都应符合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涉及空间布局和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划,不得违背此次批复的总体规划的要求。
据了解,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主要包括规划区范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市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城市“四线”及其相关规划控制要求,公共服务设施布局,重要场站和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干路系统、轨道交通走向、主要控制节点和车辆基地,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综合防灾减灾等八个方面。
其中,福州市城市规划区包括福州市区、长乐市、连江县和闽侯县南部11个街道乡镇(白沙镇、甘蔗街道、荆溪镇、鸿尾乡、竹岐乡、上街镇、南屿镇、南通镇、祥谦镇、尚干镇、青口镇),以及永泰县葛岭镇、塘前乡,罗源县松山镇、碧里乡。规划区面积4792平方公里。
规划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378平方公里,人口规模为410万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92.19平方米。
此次划定的城市“四线”,是福州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一大亮点,分别为针对绿化公园的“绿线”、针对江河水系的“蓝线”、针对历史文化街区的“紫线”和针对公共设施的“黄线”。
其中,划定市级公园、专类公园、主要防护绿地的城市绿线范围,总面积6528万平方米。影响城市组团布局的结构性生态绿地(非建设用地)参照城市绿线管理,主要包括城区内的高盖山、城门山、清凉山、金牛山等山体以及乌龙江、闽江洲地。公共绿地服务半径控制在500米以内。
同时,划定乌龙江、闽江、大樟溪、光明港、晋安河、白马河、凤坂河、东西河、化工河、洋下河和南台岛内河水系等主干河流水系的城市蓝线范围。其他河道及排洪水渠的蓝线由专项规划和下层次城乡规划具体划定。蓝线范围包括河道、滞洪区用地界线,蓝线两侧应按照相关规定,结合水体功能控制两侧绿化带宽度。
城市紫线包括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3片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和(含三坊七巷范围内134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面积为97.25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面积为58.59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38.66公顷。
城市黄线规划划定了18处城市给水厂、15处城市污水处理厂、4处500kv变电站、24处220kv变电站、14处邮政通信枢纽和邮政分局及邮件转运站、1处天然气门站、9处高中压调压站、5处环卫设施、44处消防站以及220kv以上高压走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范围。
此外在交通方面,规划建设1号线、2号线、4号线三条线路,总长度80公里以上,并规划控制轨道交通场站用地。
(记者 许才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