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展城市交通专项整治 实行“零容忍”执法

10.05.2017  14:01

  福州新闻网5月1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刘君华)今起至2017年底,省交警总队在全省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对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工程运输车三类车及驾驶人,“零容忍”执法。

  警方介绍,整治的重点区域包括城市道路中的交通堵点、秩序乱点、严管街区等重点路段。整治的重点车辆和驾驶人主要是“三车”,即电动自行车、老年代步车、工程运输车及驾驶人。

  重点违法行为包括:“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光)、“两闯”(闯红灯、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要求,整治期间,警方对各类城市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依法依规严惩,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降级的一律降级、该注销的一律注销,全面提高执法震慑力和社会效果。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互动协作,定期曝光交通违法“黑名单”,提升市民的守法意识和交通文明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