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法院:提升跨域立案服务功能获赞誉

26.01.2016  11:31
  自去年10月起,福建法院在全省范围内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推出“跨域”立案服务,即当事人可就近选择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或人民法庭办理属于省内异地法院管辖的案件的立案手续。

  日前,一生效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原本应该去邵武市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手续,但其考虑到路途遥远、行动不便,且应执行的房产在莆田,在知晓福建法院已推出“跨域”立案服务之后,其便来到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尝试“跨域”立案,并希望该院配合邵武法院执行。城厢法院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以后,第一时间与邵武法院取得联系,对申请执行材料进行审查、收转处理,短短半个小时就立案成功,极大的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减轻了讼累,当事人对该院“跨域”立案服务的效率赞叹不已,直言该项制度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是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

  自“跨域”立案实行以来,为方便异地诉讼求助的当事人,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专门开设了“跨域”立案服务窗口,安排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的一名助理审判员专岗,以便第一时间处理跨域诉讼材料,并对当事人进行必要性的心理咨询服务。截至2015年12月,已收件9件、移进7件、受诉4件,深受群众广泛赞誉。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洪叔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