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财贸幼儿园原园长安秀梅一审被判处五年

26.06.2014  18:57

                         

  城厢区财贸幼儿园原园长安秀梅涉嫌贪污、受贿案经城厢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城厢区法院于6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安秀梅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
  经查明:2010年11月3日开始,被告人安秀梅在担任城厢区财贸幼儿园园长期间,采用虚开收款收据、调高虚报部分教师绩效工资等方式,骗取公共财产数额人民币99915元。此外,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部分教师的钱财,合计人民币18500元。 (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