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启动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救助

29.12.2016  19:34

  为解决城乡困难群众患重特大疾病的医疗保障问题,宁德市蕉城区将于2017年1月1日启动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救助。
  2017年1月1日至4月30日,蕉城区城乡居民在2016年度内因病住院(车祸、打架、矫形、整容、镶牙、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除外)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和医疗救助及其他社会救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医疗救助对象,可向蕉城区民政局申请重特大疾病救助。蕉城区民政局将按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金额给予1.5万元至8万元的医疗救助。(林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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