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第二、三批福州市四城区三人型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分配程序和过程信息
一、排房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程序、阳光操作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明确条件,认真审查,稳妥操作,有序进行。
二、配租对象
根据市房管局、民政局《关于2014-2015年福州市四城区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登记结果的函》(榕房函[2015]1007号)、《关于2014-2015年福州市四城区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登记结果的函》(榕房函[2015]1126号)、《关于更正黄水英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部分信息的报告》(仓房安建办[2015]343号)以及《关于对张跃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重新核定保障资格和保障标准的报告》(仓房安建办[2015]255号),2015年四城区第二、三批公租房保障对象中三人型分别为203户、381户,以及重新核定保障资格一户(原一人型调整为三人型),共计585户。根据核查结果及公租房保障对象签订的《承诺书》,三人型585户保障对象中,有564户参加此次配租(其中1户申请安排低层),其它21户不参加此次排房(其中,有12户未到场签订承诺书,有4户自愿放弃此次配租申请延后,有3户自愿申请下靠一个户型档次配租,有2户申请人已死亡需调整保障资格)。
三、公开抽签选房的时间、地点
此次公开抽签选房时间:2016年1月16日(星期六)。
此次公开抽签选房地点:福州市西二环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办事大厅一层。
四、配租房源
本次参加公租房抽签选房的公租房保障对象共564户,为确保最后一名抽签选房的保障对象抽签时也有选择的余地,多准备5套65平方米户型房源一并放入抽签选房箱。即提供三人型65平方米户型房源569套,最后应剩余5套房源。具体房源如下:
1、联建新苑期房(高层)280套: 2#楼 101-2201, 103-2203, 104-2204, 106-2206, 107-2207, 109-2209, 110-2210, 112- 2212;3#楼 3#楼(高层) 201-2201, 103-2203, 104-2204, 106-2206, 107-1707 。
2、台屿小区(多层)111套:1#楼 103-603, 604, 609, 115, 315-615, 116, 416-616, 118-618;2#楼 102, 104-604, 206-606, 110, 112-612, 114-614, 216-616;5#楼 605, 210, 610-710, 211-711, 212-712, 213-713, 214-714, 218-718, 224-724, 225-725, 226-726, 228-728 。
3、上城美域(高层)60套:1#楼 106-1706, 107-1707, 108-1708, 109-909 。
4、赤星新苑(高层)64套:2#楼 411;3#楼 101, 807, 1107, 1108;4#楼 104, 106, 107-1007, 108-1008;9#楼 402-1602, 103-1603, 904-1604 。
5、恒宇国际公园(高层)20套:11#楼 104-2004 。
6、春风苑一区(多层) 20套:19#楼302, 602, 104-604, 107-607, 109-609 。
7、秋月苑(高层)14套: 6#楼 103-403, 1103;11#楼 104-504, 1104-1204;15#楼 102-202 。
上述配租房源在抽签选房前2天在网上公示,网址:http://www.gyfcgl.com。
五、分配程序和过程
公租房保障对象排房方式采取公开抽签选房的方式进行,即抽取“抽签选房顺序号”与抽取“公共租赁住房房号单”相结合的方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先按市房管局、市民政局《关于2014-2015年福州市四城区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登记结果的函》(榕房函[2015]1007号)、《关于2014-2015年福州市四城区第三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登记结果的函》(榕房函[2015]1126号)中核准的《2014-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名单(第二批)》、《2014-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名单(第三批)》、《关于对张跃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重新核定保障资格和保障标准的报告》排名的先后顺序,分为低层保障家庭(1户)与非低层保障家庭(563户),两组人员各自按先抽取“抽签选房顺序号”,再按抽得的“抽签选房顺序号”的顺序在我中心提供的房源中抽取“公共租赁住房房号单”。具体如下:
(一)低层保障家庭1户
1、提供排房的房源按地点分别放置于对应的抽签选房箱内,即一个地点对应一个抽签选房箱。此次提供低层保障家庭的65平方米户型的房源2套(多提供1套)。
2、第一轮抽取“抽签选房顺序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先按市房管局、市民政局《关于2014-2015年福州市四城区第X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登记结果的函》中核准的《2014-2015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名单(第X批)》以及《关于对张跃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重新核定保障资格和保障标准的报告》排名的先后顺序抽取“抽签选房顺序号”,并由工作人员分两组(按保障对象名单的单、双号分组)登记保障对象抽到的顺序号。
3、第二轮抽取“公共租赁住房房号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按照所抽取的选房顺序号的先后顺序,在选房顺序号可以选择的房源地点范围内,依次在选中的房源地点所对应的抽签选房箱内抽取一张(一户仅能抽取一张)标有房号的“公共租赁住房房号单”。因各地点的房源有限,如该房源地点抽签箱的房号单已被抽空,公租房保障对象只能选择其他房源地点的抽签选房箱抽取“公共租赁住房房号单”。保障对象在房源地点抽签箱所抽取的房号即为所安排的公共租赁住房。
剩余的1张房号单收回并用于不申请低层配租的保障家庭抽签选房。
(二)非低层保障家庭563户
1、提供排房的房源按地点分别放置于对应的抽签选房箱内,即一个地点对应一个抽签选房箱。此次提供非低层保障家庭的65平方米户型的房源568套(多提供5套)分7个地点,即7个抽签选房箱:联建新苑期房(高层)280套为一个抽签选房箱;台屿小区(多层)111套为一个抽签选房箱;上城美域(高层)60套为一个抽签选房箱;赤星新苑(高层)63-64套(具体套数以低层保障抽签结果确定)为一个抽签选房箱;恒宇国际公园(高层)20套为一个抽签选房箱;春风苑(多层)19-20套(具体套数以低层保障抽签结果确定)为一个抽签选房箱;秋月苑(高层)14套为一个抽签选房箱。
2、第一轮抽取“抽签选房顺序号”:类同与上述低层保障家庭抽取“抽签选房顺序号”环节。
3、第二轮抽取“公共租赁住房房号单”:类同与上述低层保障家庭抽取“公共租赁住房房号单”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