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三举措加大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力度

17.09.2015  07:25

一是积极开展政策法规宣传。 深入乡村、养殖场开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 二是做好养殖减排技术指导。 组织开展畜牧饲养新技术培训,传授生猪标准化生产技术,大力推广室外生物发酵舍零排放等生态养殖和技术模式与生物有机肥转化利用。目前全区保留的22个养猪场,已有10个场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三是开展养殖污染防治督导。 对辖区内未通过环评验收的养猪场开展督促检查指导,敦促养殖场加快环保设施建设,力争在8月底完成环保验收。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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