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规划局人民调解员招聘启示

27.11.2015  11:16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两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聘对象

  (一)年龄在65岁周岁以下,一般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

  (二)遵纪守法、热爱人民调解工作,能胜任人民调解工作;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有一定的办公自动化操作技能。

  (三)有一定的法律、建筑专业知识或机关、乡镇、街道等具有调解经验的退休工作人员可优先考虑,适当放宽条件。

  二、薪金待遇

  (一)每月工资实发2500元,五险一金另算。

  (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动派遣合同。

  三、联系方式

  (一)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二)咨询电话:83324187、83324182。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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