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让环境更整洁更美丽

18.09.2016  19:33

      干净整洁的城乡环境是城乡居民健康生活的基础,城乡环境整洁对“健康中国”意义重大。近年来,我国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城乡环境变得更加整洁美丽、健康宜居。

  城市环境整治近年来持续推进,城市脏乱差状况有了较大改变。城市垃圾收运系统不断完善,城市生活垃圾清扫从人工清扫、简易保洁,发展到部分机械化作业,许多城市实行16小时街道保洁乃至全天保洁,垃圾收集逐步实行袋装化、容器化、密闭化,压缩式、密闭式等专用垃圾运输车和高效转运站得到较普遍应用,生活垃圾基本做到了日产日清。同时,城市清扫保洁水平持续提高。截至2015年底,全国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率达到55.53%。

  各地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有了较大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设市城市共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890座,无害化处理能力57.7万吨/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4.10%,超过“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目标4.1个百分点。

  不少地区加大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统筹力度,将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服务由设市城市向县城和乡镇延伸。四川、山西、山东、广西等省份大力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和环境综合治理,河南、河北、宁夏、海南等省份陆续实现县县建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生活垃圾处理已实现城乡统筹,初步形成了“村收集、镇(乡)转运、市(县)处理”的体系。

  近年来,我国农村人居环境也得到显著改善。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持续加大投入,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进展较快。

  农村垃圾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重要一环。我国每年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2亿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调查结果,截至2015年底,全国38%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尚未进行处理,已开展的行政村中有1/3属于简易处理。

  2015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等10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农村垃圾治理目标,提出禁止城市向农村转移垃圾的要求,防止在村庄周边形成新的垃圾污染。目前各地均已按要求编制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农村垃圾治理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四川、山东、江苏、上海4省市已通过10部门组织的生活垃圾治理验收,村庄环境总体改善。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采取城镇管网延伸、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等多种方式,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厕”。

  为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探索治理技术、建设和运行体制机制,住建部会同农发行与吉林、江苏、山东、宁夏、山西5省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在全国选择100个县开展示范。目前,示范县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