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下达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正向激励资金1.8亿

11.07.2022  17:30

      近日,福建省住建厅和省财政厅下达2022年城乡建设品质提升部分正向激励奖励资金,每个县(市、区)奖励2000万元,共计1.8亿元。

  记者了解到,近期省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办会同省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办,组织各设区市(含平潭,不含厦门)推荐,并确认9个2022年度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综合绩效优异县(市、区)。

  据介绍,正向激励资金由各县(市、区)统筹用于本地区城乡建设品质提升相关项目支出,涉及漳州、龙岩的正向激励资金优先安排用于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下一步,各地将加快省级奖励资金支出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落实“两稳一保一防”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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