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核对城乡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 清退超标人员

25.01.2016  08:51

    福建省将于近期对全省范围内的80多万城乡低保人员逐一核对,对家庭人均收入和家庭经济状况超过当地低保规定标准的,将立即清退。此外,我省还将相应提高各地的农村低保标准,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相衔接。

  据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核对工作就是对现有的已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的对象和提标后新申请的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和清理,通过信息化比对和逐村逐户调查,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地、一个不漏地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家庭人均收入和家庭经济状况超过当地低保规定标准的,立即清退。“实质就是根据低保对象的申请,通过相关部门的信息化比对,对低保申请人家庭的收入、财产进行核查,看是否符合救助申请的准入条件,作为低保审批的参考依据。”该负责人表示。

  据统计,2015年,我省城市、农村低保人数分别为12.84万人、71.66万人,共发放低保金约22.01亿元,全年月人均补助分别为349元、188元。今后,我省将逐年提高省定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相衔接,2016年省定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2300元提高至2650元,各地也将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相应地提高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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