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垃圾转运站引纠纷 施工方打伤村民赔偿2.5万元

23.11.2015  09:42

  东南快报讯(记者 刘清华 通讯员 卓家块)今年10月底,闽侯县小箬乡在大坂村官路建垃圾转运站,施工方与当地村民发生纠纷,打伤了村民。近日,经协调施工方赔偿伤者2.5万元。

  据了解,闽侯县小箬乡计划在大坂村官路建一座垃圾转运站,并已开始施工。10月底,当地村民林某等人认为垃圾转运站对周围的环境有污染,要求另行选址,阻挠施工。

  交涉不成,林某等人与施工方发生冲突,导致林某背部等多处受伤。之后,双方因医药费等问题引起了纠纷。

  11月13日,小箬乡专职人民调解员接到派出所移交的案件后,立即召集双方当事人、民警及村干部到司法所进行调解。经调委会和乡村干部协调,双方和解,达成医药费补偿协议,施工方一次性补偿林某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