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中心四地块出让 洪山园周边将建大型商业体

22.05.2014  19:35

  我市21日发布公告,出让城区4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面积逾200亩。

  洪山园周边建大型商业体

  宗地2014-08号是鼓楼区工业路东侧、福三路北侧、新西河南侧的洪山园周边地块,面积90815平方米,用途为商服(商务办公、商业)用地,起始价29.14亿元。

  该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10.5万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50米(含150米)。

  出让地块范围内应建设9万平方米办公用房及地下车位,由鼓楼区政府指定单位回购,该部分建筑面积按1.1万元/平方米结算。除回购面积外,竞得人所开发的项目中整体经营、不可分割销售的商业建筑面积不应少于8万平方米。

  黎明永辉周边地块

  将建5A甲级写字楼

  宗地2014-09号是鼓楼区斗池路北侧、西环中路西侧的黎明永辉超市周边地块,面积45038平方米,用途为商服(商务办公、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公园绿地,住宅应为高层建筑,起始价9.2亿元。该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6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3.8万平方米(作为安置房使用)。

  出让地块范围内应建设75000㎡建筑(住宅38000㎡、商业用房37000㎡)及相应地下车位,由鼓楼区政府指定单位回购,该部分建筑面积按建安成本3000元/㎡结算。

  竞得人应在本地块建设至少一幢5A甲级写字楼。竞得人应为鼓楼区教育系统捐建一所现代化标准的36班示范标杆小学,投资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两地块锁定世界500强企业

  08号、09号地块竞买申请人所属集团公司或其控股企业应为《财富》杂志评选的2013年世界500强企业,且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08号、09号地块竞得人所属集团公司或其控股企业应在鼓楼区设立福建区域总部公司,前者应交纳履约保证金8000万元,后者应交纳履约保证金4000万元,皆在履约后退还;须引进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公布的2013年中国连锁百强前20名中主业从事大型综合超市的企业之一入驻本地块的商场,并交纳履约保证金1亿元,履约后退还。

  原闽都大酒店地块出让

  宗地2014-10号是鼓楼区古田路南侧的原闽都大酒店及周边地块,面积13930平方米,用途为商服(商业、商务)用地,建筑高度130米以下(含130米),起始价4.275亿元。该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7000平方米,酒店建筑面积不低于35000平方米,须预留地铁风亭、冷却塔、消防出入口等附属设施位置,规划方案应征得市地铁公司同意方可实施。项目建成后,不得分割销售。

  宗地2014-11号是连江南路138号的原市城乡建总办公楼用地,面积7287平方米,用途为商服(商业、商务办公)用地、公园绿地,起始价7670万元。该地块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6500平方米,东北角沿连江南路须留出不少于87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项目建成后,由市政府指定单位回购50%建筑面积,购买价格按3000元/平方米计算,由市政府指定单位向竞得人支付。

  10号、11号地块定于6月11日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拍卖。08号、09号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截止到6月20日10时。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