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男子坑熟人改借据 只借三万想讨五万

27.10.2014  17:49

  东南网10月2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康泽辉 通讯员 陈立烽 涂汀英/文 张伟华/图)看似平常的借款案,却因为借据上的一个洞,一波三折——原告坚持说借出五万元,被告只承认借了三万元。

  究竟谁撒了谎?近日,龙岩漳平市法院一审做出判决。

  时间回拨至第一次开庭。原告吕某出具一张借条复印件,显示“李某向吕某借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但经原件与复印件对比,细心的法官发现,这张借条上的“”字有蹊跷。

  原件上有一个指印,“”字有圆珠笔划痕,且划掉的“”上面有个洞,复印件则显示借款五万元。借条原件与复印件显示出异样,引起法官警觉。

  针对这一问题,原告吕某诉称,原件上面的洞是因为不小心沾到了水,“”的划痕是小孩子不小心划的。所以他重新写了一张纸,贴在原件上有划痕的“”字上后再复印,因此不一致。

  原告吕某坚持,被告确实向自己借了五万元。鉴于原告出具借条的这几个疑点,且被告李某未到庭应诉,为查明事实,法官宣布休庭。

  第二次开庭时,被告到庭抗辩。被告辩称,自己只向原告借款3万元,其原本想借5万元,后来2万元不需要借了,最终实际向原告借了3万元。

  而且,当时因为急着出差去,被告与原告熟悉,出于信任,打算出差回来后,再重新写一张。

  面对被告李某的辩称,原告终于不再坚持,承认对方只借了3万元。最终,法院判决扣除借款时付的9000元利息,被告李某返还原告2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