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地铁拟禁止饮食 草案规定违规饮食罚20元
在地铁内禁止饮食信用好的乘客可向地铁运营公司借雨伞
提高违法成本,威慑地铁上的不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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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初审《福州轨道交通条例(草案)》,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就如何加强轨道交通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福州地铁拟禁止饮食
地铁1号线试乘时,曾有乘客在内喝饮料。按照草案规定,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一系列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轨道交通设施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其中拟规定“在车站付费区以及列车车厢内饮食,除婴儿饮食、病人服药以外。”
立法过程中曾产生很大争议
市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立法过程中,关于地铁内饮食问题有不同的看法,产生过很大的争议。
“由于地铁内空间相对封闭、空气流通性较差,一些食物产生的刺激性气味或异味会对其他乘客造成影响,而且食物碎屑易引来蟑螂、老鼠,会对列车设备、线缆等产生危害。由于对地铁复杂信号调度的安全性能考试,我们借鉴深圳、上海、南京的做法,对在地铁内饮食进行了限制。”
如何落实到位?由谁处罚?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地铁内禁止饮食”的规定给予认同,但对于如何落实到位还是心存疑虑。“希望在乘客进站时就认真检查,禁止携带食品进站。”
有委员提出:“如果发现乘客在车里吃东西,由谁来罚款?是地铁公司还是城管委?”
还有一些委员认为,城管委有执法权,但派出执法人员随车检查,这不现实。由地铁公司来执法,看起来似乎可行,但地铁车厢内没有乘务员,一个司机不可能管到那么多节车厢。因此,应该多考虑如何提高法规的操作性。
处罚标准20元低不低?
地铁1号线试乘时,曾有乘客在内喝饮料吃东西。针对目前草案规定在地铁内饮食罚款20元的规定,有委员认为这个处罚标准太低,应适当提高违法成本来威慑不文明行为。
此外,还有委员提出借鉴外地做法,对于征信系统好的乘客,下雨时可以向地铁运营公司借伞。如南京地铁就推出凭信用分无押金免费借雨伞活动:对乘客的综合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好信度”超过标准的乘客,可免押金借雨伞一把,一周内在车站归还即可。
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