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国地税局召开联席会议推出34个合作项目

21.09.2015  13:09
      9月7日,福州市国税局、福州市地税局召开合作联席会议,市国税局郑元芳局长、市地税局曾钟滔局长等国地税局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两局共同签署《关于进一步推动国地税合作工作的实施意见》,在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等5个方面推出34个国地税合作事项,旨在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优化福州的税收和投资环境。这是福州国、地税长期合作的又一重大举措。
  会上,作为新一轮合作的先行试点单位,台江区国、地税局领导现场签订了委托双方代征税款协议书;仓山区国、地税局领导签订了纳税服务合作协议。
  在下一步工作中,国地税局双方将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拓宽合作渠道,丰富合作事项,积极探索实践国地税合作新模式,在更大范围、更深程度上提升我市的税收服务和管理质效。
   合作一:联合开展纳税服务
  税务登记方面,以落实“一照一码”改革为契机,国地税与工商、质监部门紧密合作,依托联合审批平台,涉税资料能够在四家单位之间的实时传递,企业等市场经营主体只需提交一次资料,便可轻松办理四家单位联合颁发的证照,实现“一表申报,一口受理,一窗发证”的便捷登记流程。联合办税方面,选取仓山区为先期试点,国地税选派专业人员在对方办税服务大厅互设服务窗口,方便纳税人一次性办理税务登记、注销等涉税事项,让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服务“走出去”企业方面,交换比对“走出去”企业档案信息,共同建立“走出去”企业清册和服务清单,准确把握“一带一路”和自贸区热点,结合福州特色和企业实际,共同做好“走出去”企业的个性化服务。
   合作二:联合开展税收征管
  税源管理方面,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细化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判定条件,以统一口径执行企业所得税政策,协同开展个体定期定额户的定额核定工作。风险管理方面,互相交换高风险纳税人名单及风险点信息,根据接收的信息分别开展高风险纳税人风险应对工作,并及时交换风险应对结果。委托代征方面,选取台江区为先期试点,在国税开具发票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同时征收属于地税部门管辖的地方附加税费,以及相关的个人所得税。
   合作三:联合开展税务稽查
  案件执法方面,发现被查对象存在重大涉税风险的,将相关线索通报对方;若不及时立案查处将导致税款流失的,由双方成立联合检查组共同对该纳税人开展检查。案件交流方面,建立重点税源企业、定点联系企业等税收专项检查协调机制,定期交流案件查处情况,及时沟通双方在检查中发现的税收违法新动向、新手段和新特点。
   合作四:联合开展纳税信用评定
  共建纳税信用评价平台,努力实现评价对象确定、基础数据采集、信用情况分析、初评结果核实、结果公示和报表文书生成全流程自动化。市国税局、地税局,福建省地税直属局联合开展的2014年度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工作日前结束,全市共评出A级纳税人2558户、B级26304户、C级2154户、D级户数867户。对A、B、C、D级纳税人分别落实相应的激励、服务、管理和监控措施,并通过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报纸、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激励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此外,税务部门与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合作,签订“银税互动”协议,以纳税信用为依据,为有市场、有发展潜力、有优良税收信用但无法提供有效抵押担保的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至8月底,全市共有22户企业受惠于“银税互动”守信激励措施,发放信用贷款总额2930万元。
   合作五:联合组织税收宣传
  联合打造宣传网络,通过整合国地税微博、微信、网站等互联网宣传渠道,实现双方资源互补,促进宣传效用最大化。联合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以税法进机关、税法进校园、税法进企业、税法进乡村、税法进社区等方式,主动上门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等服务,指导纳税人学好、用好税法。联合建立纳税人权益保护组织,对特定纳税人群体开展专题辅导,深入宣传纳税人关心的热点问题,收集分析纳税人需求,对涉及税收政策和征管制度的共性建议,共同研究、及时响应。联合开展纳税人培训,分析纳税人学习需求,制定年度纳税人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使税法宣传更具服务性与针对性。(蔡青青)


文章来源:福州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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