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启动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全面改薄"专项督导

17.12.2015  09:25

  在教育部16日举行的“全面改薄”专项督导办法相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起至2019年,我国将开展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工作。这项督导将涉及全国77%的县、21.8万所学校。

  为更好地督促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使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改薄”工作顺利进行,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办法》。

  根据《办法》,督导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督学校布局是否合理。农村偏远地区是否保留了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孩子就近上学;城镇化进程中新形成的小区是否同步建设学校;学校选址是否在安全的地方。第二,督是否达到底线要求。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国家明确了20项底线要求,如一人一桌椅、一人一床位等。第三,督年度计划是否完成。目前,各省级单位已完成今后几年的总体规划,要求在此基础上制订详细年度计划,明确项目、进度、投入等,逐校逐县落实,实施精准管理。第四,督质量管理。重点是规范管理和工程质量,确保程序合规、施工安全、质量可靠。第五,督条件保障。重点是经费安排是否及时到位、合理使用。第六,督公开公示。要求项目计划、资金投入、进度安排等,逐校逐县公开,接受学生、教师、家长及全社会的监督。

  督导工作将重点发挥督学队伍的作用,采取日常监督、动态监测、各地自查、第三方评估和实地检查等方式。为减少督查成本,减少对地方和学校的干扰,实地检查拟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督导组专家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最大限度实现督查效果。

  教育部督导办有关负责人说,自“全面改薄”启动以来,截至今年10月底,全国校舍建设已开工面积8360万平方米,占5年规划建设校舍总面积的40%;竣工面积5166万平方米,占25%;完成设施设备购置282亿元,占5年规划购置总金额的27%。但当前一些地区仍存在地方政府推进力度不够、资金落实不到位、项目建设和设施设备采购进度缓慢、信息公开公示不实不细等问题,影响了项目的推进和落实。针对这些问题,《办法》着眼加强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的督导落实,通过建立评价、激励与问责机制,推动地方政府履行责任,切实保障工作进度与成效。

  专项督导工作由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自2016年开始,至2019年结束,每年组织一次。省级人民政府依据《办法》制定本省份实施方案。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的中西部省份(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部分东部困难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