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守在地下通道强行向女生索钱 获刑26个月

30.05.2015  14:01
大学生守在地下通道强行向女生索钱 获刑26个月 - 福建之窗
来源: xm.fjsen.com

  5月3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他有大专文化,却上街强行讨钱;他守在地下通道,强行向过路女生索要钱财。近日,这名“高学历乞丐”因多次“暴力乞讨”,被送上翔安法院的法庭受审。

  小何今年31岁,他来自贵州农村,大专毕业,无业。因为缺钱,小何最终选择上街暴力乞讨。

  小何经过考虑,决定在地下通道实施“暴力乞讨”,他目标很明确,只针对独自在通道里行走的女生。

  去年7月23日中午,小何第一次作案,他来到翔安区新店镇洪厝地下通道,见被害人王小姐独自在前方行走,就冲上前,从王小姐身后拉拽背包。然后,他开始“暴力乞讨”,向王小姐强行索要现金400余元后,逃离现场。

  首次作案尝到甜头后,第二天小何又“故伎重施”,一大早就来到洪厝地下通道,见被害人胡小姐独自从他身边经过,立即伸手从胡小姐身后拉拽挎包,一直将胡小姐拉到地下通道出口处。然后,小何向胡小姐强行索要现金100元后逃离现场。

  两次强行讨钱得手后,小何又换到新店镇祥吴地下通道作案。去年8月3日,他采取同样的方式,在地下通道拉拽李小姐的挎包进行“暴力乞讨”,向被害人李小姐强行索要现金80余元。

  最后一次,去年8月9日,他在祥吴地下通道向独行的陈小姐强行索要现金3.9元后,逃离现场。但是,这一次,他没能逃脱法网,当天他逃至新店镇祥吴一里附近路段时,被附近群众当场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

  近日,小何在翔安法院受到审判。法院审理认为,小何公然藐视法纪,多次强拿硬要,共计人民币580余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因此,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并责令他退赔几名受害女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