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安办在长乐市召开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县(市、区)建设工作推进会

17.01.2015  05:40
  

1月16日,省政府安办在长乐市召开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县(市、区)建设工作推进会,长乐市、云霄县、沙县、荔城区、邵武市、上杭县、福鼎市等7个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分管领导、安办主要负责人以及省政府安办、福州、漳州市政府安办、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有关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云霄县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县(市、区)创建工作经验介绍。云霄县健全完善“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突出乡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八个一”,围绕“五结合”、“六落实”,大胆实践和创建,达到了预期的工作目标,被省安委会授予首家“福建省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县”荣誉称号。

会议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 一是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 要采取有效措施,紧紧依靠群众,大胆实践和创建,大力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率先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为全省安全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全面开展,创造可供推广的典型经验。 二是进一步丰富创建内容。 各地要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纳入创建的重要内容,以安全社区、安全园区、安全发展乡镇(街道)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等为载体,积极推进,有效落实,力争率先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落实工作机制,率先建成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诚信体系,提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为各地提供可供借鉴的经验、做法。 三是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一要 加强组织领导; 二要 强化舆论宣传; 三要 完善责任体系。 四是建立健全三项工作制度。一要 建立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二要 建立创建工作年度交流制度; 三要 建立示范试点县(市、区)申请报批和退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