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医院发广告 欲拿妻子腹中男孩换女孩 图

26.06.2014  18:41

  男子在医院卫生间发布的想用男孩换女孩的信息

   阅读提示| 古有狸猫换太子,今有男孩换女娃。昨天中午,新浪微博上一名网友贴出一张换子广告并@大河报记者。此事在网上引起众人的关注,纷纷谴责孩子的父母。此事到底是真还是假?孩子的父母为何要换还未出生的亲生娃,幕后是什么原因?这是不是一次诈骗?昨日,大河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

   网友发帖:有人要拿男娃换女娃

  昨天中午12时35分,网友“心随——中华”在新浪微博上贴出一张照片,照片上显示这样一段文字:“本人怀有一男孩,预产期在阳历七月初,想对换一女孩,有意者请联系。”这段文字下方不仅登有手机号码,还特意附上“非诚勿扰”四个字。网友在发这条微博的同时,还特意附上了自己的意见:“没有人性的父母,孩子还没出生,就准备不要,给别人换掉!这样的父母还是人吗?在一医院拍到的!”

  随后,该网友又@大河报记者,要求记者对此事进行报道。随后网友纷纷跟帖转发。

  记者针对此事向网友“心随——中华”核实,该网友称,他是在某医院妇产科的卫生间看到的,就随手拍了下来。后感觉对此事很气愤,就发到网上,请记者核实和报道。

   网民热评:“这样的父母忒狠心了”

  “十月怀胎生下孩子,都是母亲身上掉下的肉,心疼还来不及呢,怎舍得把自己的亲生孩子都送人,这样的父母也忒狠心了。”昨日,安阳网民“智谋”说。

  安阳市民李洪斌认为,针对这样的事情,警方应该介入核查,确属亲生父母有送养意图的,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如一旦发现涉嫌拐卖儿童,公安机关应该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真是够寒心的,什么人都有。对这种没良心的人,只能说一句,严重鄙视这种人。”网友“刘少霞”说,这样的父母也太无情了,竟然把自己的亲骨肉送人,神经错乱了吧,不配做人父母。

  安阳市民赵青表示:“我也刚生了小宝宝,有时候虽然哭闹很烦人,拿他没办法,可是还是自己的心头肉,真不明白你怎么舍得送人?”

  “有人砸锅卖铁,有人卖妻子儿女,有人抛妻弃子,有人离弃家庭,这是为了什么?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周口网友“天籁”认为。

   记者调查:见到欲换孩者

  事情真的就像发帖者说的那样吗?真相到底是什么?昨日上午,大河报记者以想换子为由,拨打广告上的电话。

  上午11时许,记者联系上了这名公开声称拿男孩换女孩的男子,该男子称他是林州市人,就住在市区,在红旗渠路上开一家小卖部。

  该男子称,他今年34岁,妻子比他小一岁,已经有一11岁男孩,而此前妻子由于怀的是男孩就做了流产,这一次再有10天左右就又该生产了,但经过做B超检测,仍然是个男孩,所以他与妻子和家人商议,准备换个女孩。

  随后,他很详细地询问了记者的情况后表示,可以互换,两不找钱,以后再不来往,但要看看家长长啥样。电话中,该男子一再要求记者去一下林州,见见孩子的家长素质如何。

  昨日下午5时许,另路记者以换子者亲戚的身份前往林州。晚6时20分许,该记者在林州市区见到了欲拿子换女的男子。

  据该男子讲,他以前在林州贴吧发过同样的信息,后来删掉了。半个月前又在某医院的卫生间发过该消息。见到记者后,他没有再说什么,称可以换孩,随后商量可以在一家医院生孩子,生完孩子立即换一下,就没事儿了。

  当记者问还需不需要经济补偿时,该男子称不需要。当记者要求去他家里看一下时,该男子称,没必要。他也不想看,他只是想换个女孩,以后各养各的就行了。

   警方出动:当事者被带到派出所询问

  随后,记者将此事通报给林州警方,林州警方得知情况后,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三名民警前往该男子家中。

  昨晚9时许,警方询问后得知,该男子姓刘,妻子姓朱。因以前有了一个11岁的男孩,一直想要个女孩子,前次怀孕后得知是男孩后就做了流产。此次怀孕后再次做B超,发现又是男孩,刘某想把孩子打掉,妻子不愿意。随后,在林州市一家医院,有人告诉他可以和别人换孩子。刘某回家,和家人商量后决定换一个女孩。

  当警方拿出网上疯狂转发的换子信息后,刘某称,他没有在网上发过,只是在某医院的卫生间发过。

  当民警向其家人说这是违法行为时,刘某及其妻子和岳母吓坏了,当场哭开了,刘某称,他们不知道这是违法的。他们的想法很简单,如果有人想要男孩,他家刚好想要女孩,换着养就行了。

  刘某及其家人表示,现在他们知道这是违法的了。不管男孩女孩他们都要生下来,一定好好养。

  因该事还没造成事实,警方对刘某及其家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后让其离开了派出所。

   律师说法:这种行为不合法

  “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严重的涉嫌构成拐卖儿童罪,甚至可能承担极其严重的刑事责任。”昨日,河南大沧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秦永民认为,首先,未出生便知道胎儿男女,说明当事人对胎儿进行了性别鉴定,这是违法的。其次,儿童的收养和送养都必须按照《收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否则便是违法行为,严重的构成拐卖儿童罪。同时,当事人生下孩子后不履行抚养义务,也构成了遗弃罪。如果当事人虚构事实,以交易孩子为幌子,中间收取任何有价值的钱物,则构成了诈骗罪。(记者 高志强 朱长振 通讯员 张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