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互联网+”风口法律服务待起飞

17.12.2015  10:57

      12月16日,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浙江乌镇召开。在此前夕,由法制日报社主办、法制网承办,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点法网协办的“互联网+法律服务”高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就“互联网+法律服务”的创新与发展、管理与规范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互联网+”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互联网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对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法律服务行业应主动作为,在服务群众、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法律服务行业迎来机遇挑战   “互联网+”战略,对于法律服务行业而言,是机遇也是挑战。多位与会代表提出,面对新形势,法律服务行业如何更好地与互联网融合,创新法律服务产品,提高法律服务效率和质量,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和企业的法律需求,是一道重大课题。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全球法律服务网络联席会议终身名誉主席王忠德认为,律师行业站在“互联网+”的风口,法律服务起飞指日可待,律师事务所如何适应“互联网+”,已经成为律所管理者的必修课。大成律所在全球有120个办公室,要在全球为客户提供统一标准的法律服务,离不开“互联网+”这个平台。   在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主任吴革看来,我国法律服务的提供者,其价值和作用还没有完全体现,而“互联网+”是提升法律服务提供者价值的重要平台。“法律服务提供者应该借助互联网免费、共享、多赢等特征,创新法律服务形式,提供更加高效的法律服务,让老百姓对法治的信仰,从法律服务开始。”   “目前,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提高包括法律援助在内的公共法律服务的效率,已经成为国际发展趋势,并取得了一定效果。”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桑宁说,但一项权威调查显示,影响公众对法律服务满意度的选项中,效率排第三位,而前两位分别是专业性和实用性。如何借助互联网提高法律服务的专业性和实用性,成为当前最大的挑战和必须要解决好的问题。   吴革提出,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当下需要进行资源整合和产业整合,强化律所、律师和公证机构、公证员等能力和水平,以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提供更多被市场接受的法律服务产品。同时,呼吁法律服务提供者,多为当事人提供免费、便捷、专业、诚信的法律服务,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创造更多社会价值。 探索实践互联网+法律服务   实际上,近年来,法律服务机构一直在积极探索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一些产品也颇受大众欢迎。   四川省成都公证处只有公证员32人,却承担了全市40%的公证业务量,年办证量超过10万件,群众满意率达99.98%。成都公证处党支部书记向海平告诉记者,取得这样的成绩,与成都公证处坚持“互联网+公证”的探索密不可分。   “以前,公证处业务繁忙的时候,群众需要排队咨询,发现材料不齐的还要往返补充材料,耗时耗力。现在,我们利用‘互联网+’提供公证业务网上咨询、网上预约办证、微信办证等服务,大大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服务效率。”   不仅如此,借助“互联网+”平台,成都公证处自身也受益匪浅,业务范围不断扩展。据了解,成都公证处开展了互联网金融公证业务,探索互联网证据保全,包括电子商务认证、交易、电子签名以及影像资料、软件、终端通讯的证据搜集和保全;探索办理了全国首批支付宝公证业务,社会效果良好。   “目前,我国中小微企业数量庞大,但使用法律服务的却很少,绝大多数中小微企业没有途径找到合适的法律服务产品,而很多律师特别是年轻律师又找不到客户。”北京市高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敬云川说,为了打通法律服务的通道,高通律师事务所主导创办了“点法网”。   据介绍,点法网为大型综合性的法律服务平台,共设置法律咨询、案件委托、企业顾问、找律师、法规查询等多个栏目,实现法律咨询、案例法规查询以及案件委托等在线操作,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及时有效地满足用户和律师多种法律需求,旨在实现“指尖上的法律,一点就成”。   “北京市律师协会今年成立了一个新机构‘北京律师智库’,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互联网+法律服务’,以此引领律师行业提高法律服务水准。”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说。 规范推动互联网+有序发展   “互联网正在改变人类的生存方式,也必将改变法律服务的方式,包括改变律所的存在形式,虚拟律师事务所或将大量出现。互联网变成了一个虚拟的现实空间,也必然涉及公共安全。”高子程指出,网络的规范和管理十分必要,通过法律服务规范和管理网络,有助于网络有序运行,诚信发展。   高子程认为,互联网的规范和管理需要对网络空间完善立法、严格执法、提供法律服务,而律师群体无疑是网络空间法律服务的主体。不管是政府监管涉及的行政处罚、司法介入涉及的刑事处罚,还是法律服务方式的创新和规范,都需要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因为律师是网络空间最活跃的主体之一,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通过建言献策依法解决问题。   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王春晖教授认为,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对经济社会起到推动作用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你今天买了一辆车,马上就有人打电话过来推销车用产品”,所以互联网的有序发展需要法律规范。同时,互联网精神是合作、分享、跨界、融合、平台和诚信,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必须以诚信为基石。   “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需要培养一批即懂法律又要精通和熟悉互联网高新技术的融合型人才。”向海平说,在互联网时代,公证行业和律师行业应该深化合作,公证的作用是作为证据,律师辩护工作需要依靠证据,双方只有加强合作,共享相关数据,才能更好地服务当事人,提升法律服务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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