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查处土地闲置和财政资金沉淀问题 问责21人

03.10.2015  10:25

  昨日,记者获悉,我省日前查处了土地闲置和漳州市财政资金沉淀问题,经监察部审核,依据《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问责7个相关责任单位和21名责任人。

  据悉,今年9月,我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大督查第二批核查问责工作的部署,对土地闲置问题和漳州市有关部门2012年及以前年度财政结转结余资金18971.03万元未及时交回同级财政统筹使用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其中,土地闲置问题以截至8月底闲置土地面积较大且未处理为标准,对排名前两位的漳州龙海市和福州闽侯县进行问责。

  上述两个问题,共有7个相关责任单位受到通报批评,21名相关责任人(含县处级7人)中,效能告诫3人、通报批评4人、诫勉教育13人、责令作出深刻检查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