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须坚守两条红线
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就做好耕地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提出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当前土地流转中存在的占用耕地“只占不补、占优补劣、占多补少”,有的地方政府用强迫命令、损害农民利益的办法推动流转,有些资本下乡“不种粮食种房子”等乱象,是此番指示的重要背景。
中国人均耕地面积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一半,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引导和推进土地流转,实现土地经营适度规模化,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必然选择。但在此过程中,有两条红线须坚守:一是要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二是要保证农民利益不受损。
要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就须按“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这是对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占用耕地的补救措施。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区占地在先,是刚性的,补地在后,是柔性的;有的地区只追求农地复垦数量,而不管质量。因此,在落实占补平衡政策时,一定要坚决防止耕地占补平衡中出现的补充数量不到位、补充质量不到位问题,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现象。
农地流转面积这两年连创新高,地方政府的强力推动是主要因素。在这过程中,许多地方政府提出“加快土地流转,鼓励通过招商引资发展工商资本下乡并发展规模经营”,有的还下达土地流转须达到一定面积的“不公开指标”,甚至不顾农民意愿,用行政手段强行干预流转,农民土地“被集中”,利益受到严重损害。与此同时,“非粮化”在土地流转中普遍存在,快速增加的流转面积中,用于种粮的面积逐年下降,在一些粮食主产区,土地流转“非粮化率”甚至超过六成,成为粮食安全的一大威胁。
推进土地流转,政府不能越位。在土地流转实践中,地方政府要管住自己的手,不要盲目对土地流转规模下指标、定任务、赶速度。与此同时,需制订更完善的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更健全的监管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这样才能真正抑制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大跃进冲动,切实保证两条红线不被逾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