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是“国际民防日”

01.03.2016  19:19

  1972年3月1日,是国际民防组织作为跨政府组织诞生的日子。国际民防组织根据在日内瓦举行的第九届会员大会决议,确定每年的3月1日为“国际民防日”。设立“国际民防日”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公众对国际民防组织任务的认识,即保护生命、财产和环境。2009年是我国自1992年加入这个组织以来第一次开展民防日宣传活动,主题为“关注民防、平安生活”,主要内容是宣传防空防灾和公共安全知识,增强民众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

  民防任务是指旨在保护平民居民不受危害,和帮助平民居民克服敌对行动或灾害的直接影响,并提供平民居民生存所需的条件的某些或全部人道主义的任务。

  民防是民事防护的简称。它包括战争空袭的防护、自然灾害的防护和民间人为灾害的防护。随着社会发展,民防逐步向保护生态环境、人道主义救援等领域拓展和延伸。现在世界上已有110多个国家建立民防体系,并制定了民防法规,把平时防灾救灾和战时防空有机结合起来。

  国际民防组织的由来。国际民防组织是在1931年成立的“日内瓦区国际协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72年后成为政府间组织。目前共有49个会员国和10个观察员国。

  国际民防组织旨在加强和协调全世界防止和减轻平时自然灾害,或战时使用武器造成后果的组织方法和技术发展与改善。我国于1992年加入该组织后,即当选并连任执行理事会成员至今。1996年10月,我国当选为该组织副主席国。

  第十一次世界民防大会通过面对二十一世纪的灾害,为各国人民提供保护的《北京宣言》(1998.10.30)。《宣言》开宗明义,指出“考虑到在遭受自然和人为灾害时提供保护和帮助,如同保护生命和健康一样,是基本的人权”。

  2016年3月1日,是国际民防组织成立44周年。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人防民防的地位、作用和重要性的认识,宣传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高居民防灾避险意识,福建省各级人防部门每年都组织相应的民防知识主题宣传活动。省人防办利用《新华网福建频道》,福建《东南网》等现代新型媒体刊登民防基本知识。厦门市人防办在五一广场设立“国际民防日”宣传活动点,并邀请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红十字会、市地震局、市消防支队等单位联合开展“国际民防日”广场集中宣传活动, 现场采取问卷调查、有奖竞猜、分发宣传资料、宣传展板展示、应急救护讲解示范等形式,向市民进行防空防灾知识宣传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全省有条件的县(市、区)人防办也按各自计划,结合主题活动内容和自身工作实际,做好相关活动筹划,认真组织开展“3.1国际民防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全省各级人防相互配合、上下联动、周密计划、认真组织,确保此次宣传活动取得成效。为全社会关心民防、关注民防、重视民防,推动人防(民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