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志愿者日,与文明同行

08.12.2018  02:20

  一座城市的发展进步必然寻着文明的步伐,一座城市的美丽蜕变离不开文明的养分。当全国文明城市揽入怀中,三明便开启文明建设的新征程。在文明建设的征程中,志愿者是文明城市创建的生力军,志愿服务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志愿服务提升文明城市创建质量,志愿服务激发文明城市创建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要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推进诚信建设和志愿服务制度化,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奉献意识。

  志愿服务是一项全民的事业,它跨地域、跨行业、跨部门、跨群体,它既可以全民参与,更需要全民参与。志愿者们应秉持着自愿的态度,避免功利心理和形式主义,从“要我做”变成“我要做”,打从心里由衷的对志愿服务精神认同,认为志愿服务是一种态度、一种使命、一种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发挥志愿精神,达到帮助他人,提升自己。

  志愿服务也需要一定的“回报”,提升志愿者获得感是非常有必要的。一方面志愿服务需要一种社会认同感,志愿者希望在自己无私奉献帮助他人的时候能够获得其他人的理解。另一方面志愿服务还需要精神层面的激励。通过这种激励可以增强志愿者的荣誉感,让他们感觉自己的努力是值得的,是快乐的,是有价值的;通过对优秀志愿者的评选和表彰,进而激发全社会更强烈、更广泛的志愿服务热情,这非常有利于志愿服务精神的传播。

  志愿服务事业要发展得好,并不能单纯依靠一腔助人为乐的热情,还需要有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体系作为支撑和保障。应该以“3.5学雷锋日”、“12.5国际志愿者日”、“我们的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学习《志愿服务条例》,进一步提升对志愿服务工作的认识。从管理办法、工作流程、工作人员职责、志愿服务信息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志愿服务激励回馈制度、志愿服务培训指导制度、志愿服务保障与管理等多方面、多角度完善志愿服务体系。

  志愿服务,人人可为;主动担当,大有可为。让志愿服务精神能够影响带动更多人,能够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温暖和快乐,能够让我们的城市、我们的家园更加文明和谐。(梅列区委文明办供稿 李迟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