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资委:不断完善监管制度 落细落实推进整改

12.09.2018  10:01

  省国资委对照中央巡视组和省委要求,聚焦反馈意见,缜密制定《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将任务分解为46条细化措施,推进整改落细落实。

  进一步完善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与省审改办联合印发了省国资委权责清单,共23项权责事项,包括内部审批审核事项15项,其他权责事项8项。

  开展对国资监管和企业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认真梳理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履职内容和监管流程,并从8月底开始,开展对所出资企业贯彻实施国有资产监管法规、政策情况的调研指导和监督检查。目前,17家所出资企业已完成自查,4家企业检查已全部完成。

  督促各地加强国有企业监管。加强对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国资委贯彻国有资产监管法规、政策情况的指导。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分课题开展培训的形式,增强全省国资委系统企业的监管能力。

  完善规划投资监管,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制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投资负面清单,管好年度投资计划,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

  聚焦“关键少数”,紧盯省管国有企业关键业务和重点领域,有的放矢展开整改。

  针对企业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和督促所出资企业纪委(纪检组)执纪审查工作,驻省国资委纪检组目前拟立案3件。

  加强外派监事会监督,推动实现重点全资子企业监事会全覆盖。日前已下发通知,对所出资企业部署开展投资参股情况专项调查,防范企业投资风险。同时对所出资企业开展境外企业摸底调查,已有9家企业上报情况摸底表。

  探索加强二、三级企业监督的有效措施和办法,选齐配强省管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加强监督力量。开展企业党委书记述职述廉述党建、企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述责述廉等工作。省国资委机关及各所出资企业均完成政治生态分析报告。

  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综合整治专项督查,共抽查35家企业,其中以所出资企业的二、三级企业为主,向下延伸至四、五级企业。

  严肃查处企业违反“三重一大”重大决策程序造成重大失误和失职渎职等行为。加强对所出资企业纪委(纪检组)审查调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9月5日,对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开展审查调查安全督查“回头看”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过抽调干部交叉检查的方式,分组对16家所出资企业纪委(纪检组)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和2013年以来的案件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和测评,共抽查60个案件,已分别反馈并限期整改。

  集中力量处置中央巡视组移交的有关问题线索。对中央巡视组移送的问题线索设立专门台账,进行专人管理、动态更新,定期、逐件跟踪督促办理情况。目前,已立案13人,党纪处分8人,组织处理3人。

【责任编辑: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