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国税联合粤闽五地自贸片区国税局率先建立交流联动机制

04.06.2015  18:51

      为了更好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自贸区税收服务的工作部署,以及贯彻区管委会服务平潭自贸实验区发展的工作思路,5月28日,平潭国税联合福州国税局、广州南沙国税局、深圳前海蛇口国税局、珠海横琴国税局召开联席交流会。这是全国范围内自贸区国税部门之间首次就创新自贸区税收服务和管理进行的深度交流会,开创了粤闽自贸区税收交流合作的新局面。

      会上,五地国税局共同商讨并建立了粤闽五地自贸片区国税局交流联动机制,就加强五地国税部门的税收交流与合作达成了广泛共识: 一是搭建五地国税多元化交流平台。 由五地国税局轮流主办联席会议和交流论坛,针对自贸区税收政策落实、管理模式优化、服务措施创新等内容进行定期交流和研讨。 二是建立五地国税信息共享机制。 搭建数据共享平台,明确定期交换和共享五个自贸片区的宏观经济数据和税收数据,同时就税收服务管理经验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等进行专题信息共享,逐步建立税收专题信息数据库,促进相互交流、学习借鉴和共同应对,促进自贸区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三是建立五地国税联合培训和宣传机制。 五地国税部门将根据共同的需求联合开展教育培训、对口交流、经验观摩等活动,同时协调联动,积极加强自贸区税收服务和管理经验的正面宣传,扩大影响力。

      平潭国税局积极探索助力自贸实验区发展的税收服务和管理便利政策:借鉴上海自贸区“办税一网通”推行“办税一网通10+10”落地运行,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一照一码”商事登记,一类企业出口退税由原来的15天缩至2天,并就平潭国税局的实际情况推出小规模纳税人“月改季”的便民管理措施等得到了与会人员的充分肯定。平潭国税也将借助五地国税联动交流平台,集思广益、优势互补,努力创造可推广、可复制的税收服务管理经验,充分发挥自贸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更好的服务自贸实验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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