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税为转型升级企业减免税收146亿元
28.08.2015 10:09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记者刘娟)记者日前从福建省国税局了解到,随着税收优惠政策陆续出台和落地,税收红利所积聚的转型升级动能逐步释放。今年上半年,福建省国税为转型升级企业减免税收达146亿元。其中,高新技术创新企业累计享受税收优惠26.5亿元,占比近两成;节能环保类企业减免6.37亿元。
福建省国税局局长林京华表示,近期福建省国税局已经印发《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推出包括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传统行业升级、扶持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23条税收政策措施。
漳州市立达信电光源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型企业,随着劳动力价格的逐年走高,用工难、用工贵使企业陷入了发展瓶颈,总经理李永川告诉记者,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可有效缓解生产设备更新换代的资金压力,鼓励企业以技术红利取代人口红利,缩减用工需求。
“今年来企业共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抵扣及高新技术企业减免所得税合计1262万元,省下的大笔资金主要用于研发部分机器设备,目前已新投入使用10条全自动化生产线。”李永川说。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福建省国税部门(不含厦门)共为297户企业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1.09亿元。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研发费用能加计扣除,有效降低了企业在初创期和成长期的技术研发成本,加快资金回笼,为引进人才,改进技术、扩大生产腾出空间。”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陈志瑜说。
据了解,2014年,像南方制药这样的高新技术企业,福建省有364户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19.12亿元。
据统计,今年1-6月份,福建省国税部门(不含厦门)共为1007辆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2836.28万元,电池类行业减免消费税1.87亿元,有效体现了税收政策红利。
文章来源:新华网
本文来源: 国家税务局
28.08.2015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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