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领导贱卖国有房产 市值两千多万卖一千多万
东快讯(记者金川文∕图)利用国企“一把手”的职位,和手下4名高管合伙成立多家私企,并将市值2000多万元的国有房产以1000多万元贱卖给自家私企,再高价转手卖出赚取利润。昨日,厦门警方通报称,犯罪嫌疑人刘某等5人利用上述手法,致大量国有资产损失。
私设十多家私企变相输送国有资产
今年年初,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群众举报称,某国有企业刘某等人涉嫌徇私舞弊并滥用职权,低价出售国有资产。民警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发现,一栋在黄金地段市值2000多万元的国有房产,被刘某以1000多万元卖给了一家私企,经调查,这家私企和刘某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原来,自2001年至今,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人以暗中持股的方式,陆续在浙江、上海等多地成立了十多家私营企业,分别从事投资、物业和酒店等业务,使得国企和这些私营关联企业逐渐形成“多方交叉持股、同班人马控制、国企私企连体、私企寄生国企”的怪象。
据办案民警杨银峰介绍,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人以低价出售资产、低价转让股权、以物抵债、支付各种费用等方式变相将国有资产输送至关联企业,造成国有资产直接经济损失逾2200万元,间接损失达8000万元。
聘专业财务人员清查调查资料堆满半间房
据 了解,犯罪嫌疑人刘某是泉州人,今年53岁。自上世纪80年代进入该公司工作,担任过财务管理人员,后成为该公司“一把手”,元老级的身份让其有了直接的 决定权。“之前贱卖国有资产,都没有开会研究,是刘某独自决定的。”办案民警说。刘某和手下4名高管为了牟取私利,利用担任国有企业主管人员、掌控职权的 便利大肆进行利益输送,损公肥私。
刘某对财务制度非常了解,在合谋侵吞国有资产的过程中,聘请了专业的财务人员编制财务报表,有内账、外账,进行多家公司之间的资金转移,以此逃避相关审计部门的监管,致使十年之间均未被发现问题。
据 办案民警介绍,受理该案后为了查明案件经过及实际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调查以“账”为切入点,先后调取了18家公司近十年的账务账册,聘请了10余名专业 的审计人员,对堆满半间房的数千本账目,开展了长达近5个月的审计工作,同时前往10余家商业银行查询涉案公司及个人的银行账户300余个,最终发现了犯 罪嫌疑人的徇私舞弊和滥用职权行为。
9月15日,刘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