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全面履职第一年实现良好开局

17.01.2015  06:30
      新华网北京1月12日电 2014年1月6日,新组建的国家铁路局正式挂牌并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一年来,全局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服务铁路改革发展大局,牢牢把握依法履职工作主线,奋力艰苦创业,齐心攻坚克难,实现了良好开局。在2015年1月8日召开的国家铁路局工作会议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陆东福从九个方面回顾总结了全面履职第一年的工作成效。
      一是着力简政放权,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铁路政企分开改革以来,已取消铁路审批项目14项,占原铁道部审批项目的56%。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实行先照后证,由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原148项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审批目录大幅精简到50项。制定发布了5个行政许可实施细则和《国家铁路局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等制度办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及网上预约办理许可,最大限度便民利民。
      二是强化监管执法,全力维护铁路安全稳定。先后组织开展了春运、“两会”、暑期汛期、国庆节和四中全会期间安全督查等9项监督检查及铁路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全年共检查586个单位,发现问题4112件,下发《监督检查问题通知书》392份,解决了一批影响铁路安全的隐患。扎实开展铁路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整治铁路安全保护范围内违法行为等6方面重点问题,对关系高铁运输安全的上跨立交桥移交问题和新开通高铁沿线安全保护区划定事项实行挂牌督办,全路110座未移交的高铁上跨桥已完成移交74座,剩余36座落实了管理单位和安全保障责任;新开通高铁安全保护区示意图绘制及标桩埋设1044公里。全局共执法办案267件,实施行政处罚72件,上缴国库1722万元。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与事故调查机制,全年组织或参与19起铁路交通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初步形成了与各级检察、公安机关及安监部门协调配合的事故调查机制。国家铁路局机关及7个地区监管局成立了安委会,铁路运输、工程施工、设备造修等相关企业负责人为安委会的联络员,定期分析铁路安全形势;国家铁路局与相关部委、地区监管局与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打非治违”、事故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等方面,积极有效地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协调和联合执法。2014年,全国铁路没有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同比减少14.3%。
      三是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结合加快铁路建设的实际,组织开展了铁路建设工程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等监督检查,督促参建各方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一年来,开展各类质量安全检查192次、抽检71批次,发现处理各类质量安全隐患1476个,依法对铁路建设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20件,及时受理并依法查处各类投诉举报75起。贯彻国务院有关下放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权限的改革精神,探索铁路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新机制,在深入调研论证、充分沟通协商基础上,印发《国家铁路局关于做好铁路工程项目质量行政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职责分工。制定发布《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暂行办法》和监督检查手册,开展招标投标和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对突出问题进行动态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受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委托,先后组织完成了渝怀铁路、京津城际铁路的国家验收工作。
      四是突出重点推进普法立法工作。积极推进《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制度建设,《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等3件新发布规章今年1月1日施行,为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重要的管理执法依据。制定完成《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件规章草案。组织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举办了两期《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活动,结合铁路实际研究制定了相关实施办法。组织专家开展重大立法调研论证工作,《铁路法》、《铁路运输条例》立法研究课题取得了阶段成果,《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在调研论证基础上形成了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五是加快铁路标准体系建设,促进科技创新。发布《铁道行业技术标准管理办法》、《铁路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及《铁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明确铁路行业标准管理与企业标准管理界面。编制发布了《高速铁路设计规范》和《城际铁路设计规范》,为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发展以及推动中国高铁“走出去”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标准支撑。此外,还发布了55项铁路行业标准,局部修订13项标准,申报28项铁道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建议,组织报批14项铁道国家标准。积极组织参与国际铁路联盟、国际电工委员会等国际组织在高速铁路等方面的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开展了13项国际铁路标准制订工作;组织完成了54项铁路技术标准的英文翻译及出版工作;组织编制了《中法铁路标准化合作路线图》,通过第六次中欧战略对话平台大力推介中国铁路技术标准。组建国家铁路局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组织推动铁路重点科研项目研究,国家铁路局推荐的“基于自主技术平台的系列化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力机车研发及应用”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铁路机车车辆运行仿真试验台”等4项专利获第十六届中国专利优秀奖。
      六是加强规划和政策研究,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组织完成《铁路“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研究》等2项课题,开展《铁路“十三五”筹资能力研究》等8项课题研究,提出了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基本思路;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建设长江经济带等60余项专项规划研究;组织了山东省城际铁路网规划、浙江省都市圈城际铁路近期建设规划评审。制定发布《铁路运输企业准入许可办法》,为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经营铁路提供规范的准入制度。开展铁路建设项目前期评审,组织专家对深圳至茂名铁路、南昌至吉安至赣州客运专线等21个铁路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行业审查意见,为加快项目批复提供技术支持。
      七是服务“一带一路”战略,推动铁路“走出去”。务实推进重大铁路合作项目,在习近平主席访印期间,与印度签署政府间合作文件,确定了中印铁路合作的领域和行动计划;协调相关企业院校推进落实铁路既有线提速、重载铁路运输培训、车站升级改造及高速铁路等领域合作项目,取得务实进展和成果;积极与俄罗斯就中俄高铁合作进行磋商并达成初步共识,签署了合作意向纪要,推动中俄铁路广泛务实合作;与蒙古国就中蒙铁路建设与过境运输等问题进行深入磋商,就蒙古矿产开发、建设标准轨铁路,实现互利双赢等达成共识;在习近平主席访蒙期间,签署政府间合作文件,确定了工作推进路线图;组织完成中老铁路项目技术经济论证,积极推动中泰、中东欧、中吉乌、中美等其他重点铁路合作项目。加强国际铁路通道规划研究,积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巴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规划研究,组织开展互联互通铁路通道规划、非洲高铁网规划研究,提出了重点项目的建议。加强我国驻铁路合作组织相关工作,推动与铁路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和利用东盟、亚太经合组织、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等双边或多边机制平台,增强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通过对外交流合作、外国驻华使馆、局政府网站等各种渠道,加大对中国高铁发展、装备制造、工程建设、运营管理、技术标准等方面的宣传推介力度,为铁路企业技术产品出口搭建平台,推动服务铁路企业“走出去”。
      八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支撑。7个地区铁路监管局积极推进组建工作,7月初全部正式挂牌,并边组建边履职,在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事故调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前沿阵地作用;事业单位有序推进组建工作,为监管履职发挥了重要的专业技术支撑和后勤保障作用。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局党组成员带头参加依法行政业务和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全系统组织开展25期各类业务培训班,举办4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班,340名人员考试合格取得了执法资格。通过局政府网站和政务微博及时发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监管规章制度、行业标准规范、监管履职动态等政务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加大重点工作督办力度,围绕贯彻中央各项决策,逐项对照督办落实情况,完成了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各项任务。
      九是扎实推进党建和作风建设,为全面履职提供政治保证。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逐项落实整改“两方案一计划”,相关整改措施和制度建设任务均按计划完成;组织局属单位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补课,有力地促进了组建履职工作。加强党建思想政治工作,重视新建单位的党群组织建设,通过党建带动工会和共青团工作有声有色开展,丰富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队伍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得到加强与提升。局党组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实施干部交流、基层锻炼和老带新培养计划,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