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14.09.2016  02:38

  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在系统总结“十二五”期间语言文字事业取得的成就,分析新时期事业发展的新环境和新要求的基础上,明确了“十三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规划》强调以全面推动语言文字事业服务国家发展需求为核心,坚持“五个面向”的战略重点(即向国家战略聚焦,向农村和民族地区攻坚,向社会应用推进,向现代治理转型,向国际领域拓展),提高国民语言能力,构建和谐健康的语言生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与综合国力相适应的语言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规划》提出未来5年的发展目标:“一个普及、两个全面”,即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提升语言文字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语言文字事业服务国家需求的能力。

  《规划》在深入分析语言文字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的基础上,注重问题导向,明确了今后五年的五大工作任务和18项具体举措,进一步突出重点,补齐事业发展短板:一是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包括大力提升农村地区普通话水平、加快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强化学校语言文字教育、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二是推进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着力推动语言文字信息化技术创新发展、加强语言资源建设、建设语言文字信息化平台;三是提高国家语言文字服务能力,重点提高保障国家战略和安全的语言文字服务能力、创新语言文字服务方式、服务特殊人群语言文字需求;四是弘扬传播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包括推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发展,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深化内地和港澳、大陆和台湾地区语言文化交流合作,加强语言文化国际交流与传播;五是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着眼于加强语言文字法治建设、完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健全语言文字测评体系、强化重点领域语言文字监督检查。

  为支撑各项任务顺利完成,《规划》提出今后要着重实施五项重点工程:一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二是语言文字信息化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工程;三是“互联网+”语言文字服务工程;四是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与保护工程;五是语言文字筑桥工程。同时,从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推进队伍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科研支撑、保障经费投入6个方面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条件。

  下一步,教育部、国家语委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调动地方和行业系统的积极性、创造性,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全面推进《规划》的贯彻实施,推动语言文字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