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对我省 2017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进行督查

26.07.2017  01:11




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督查工作的通知》(水保生态〔2017〕7号)有关要求,7月18日至21日,太湖流域管理局吴浩云副局长带领督查组一行对我省2017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前期及进展情况、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情况等进行督查。省水利厅林捷总工陪同参加现场核查和座谈,并与督查组交换了意见。

督查组听取了我省水土保持工作汇报,并通过现场核查、座谈交流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对2017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下达、资金到位、方案审批、招投标及开工情况,以及项目储备及信息管理系统应用等总体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抽查了泰宁和将乐县生态护岸工程等项目建设现场。

督查组吴浩云副局长认为:我省水土保持组织领导到位、资金保障有力、前期工作扎实、督导检查及时,各项治理任务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下阶段工作提出了6点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技术支撑等优势;二要实化后续目标任务,有序推进下半年工作;三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进度和质量;四要进一步强化技术指导,确保监测和信息化等工作精准服务;五要加强整改,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生产安全;六要积极谋划下一步发展,确保水保工作持续发力,在全国继续起到带头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