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地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活动

07.12.2015  09:42

      2015年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5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在全省各地展开。

视频链接:宪法公益广告—福建省司法厅 福建省依法治省办

视频链接: 我心中的宪法》系列节目—福建省司法厅法宣处 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

      根据教育部要求,12月4日上午,省教育厅在福州一中设立“全国中小学宪法晨读”福建省分会场,与北京主会场同步开展晨读宪法活动。全省中小学校积极参与了宪法晨读活动。

12月4日,福州市“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启动仪式在永泰举行,活动以法治文艺演出的方式吸引了当地近千名群众

漳平市法院法官为务工人员讲解宪法内容

12月4日上午,南平市建阳区在步行街中山广场隆重举行大型法制宣传活动

明溪县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群众踊跃领取法律法规资料

      光泽县通过以案释法对环保、治安、道路交通、邪教、毒品预防、非法集资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法律进行宣传

永安市举办法制灯谜竞猜活动,激发群众学法用法的兴趣  

   

宁化县开展“宪法在我心中”法律知识竞赛

松溪县“夕阳红”腰鼓队身着盛装,踏着鼓点,参加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活动

      12月3日,漳州监狱邀请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福建簪华律师事务所和福建仁胜律师事务所14名律师,进监开展法律援助活动,为服刑人员释法理、解心结、助维权。

第二个“国家宪法日”前夕,梅列区法院与三明市第十一中学共同举办第八届模拟法庭实践活动。

昨日,福州马尾海云边防派出所组织民警深入驻地海云中学,通过展板和宣传单等载体向该校师生进行法制教育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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