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出生缺陷救助项目启动 福建获赠316万元
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与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捐赠现场。吴隆重 摄
人民网福州9月24日电(吴隆重)“妇幼健康中国行——走进福建”活动24日在福州举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和“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在现场启动了2016年出生缺陷救助项目,向福建省捐赠316万元,用于对患有遗传代谢病的0岁至14周岁(含14周岁)贫困患儿进行诊疗救助。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陈厚銮出席了活动并致辞。他要求各级卫生部门大力宣传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知识和出生缺陷救助政策,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产儿科医师对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的诊疗水平,树立出生缺陷群防群控的理念,带领广大群众和医务工作者参与到出生缺陷防控行动中来,让更多患病儿童享受政府的惠民政策,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出生缺陷防控,共同关爱出生缺陷患儿的良好氛围。
福建省是全国启动“出生缺陷救助试点项目”的12个省份之一。据了解,福建省卫生计生委日前专门下发《福建省出生缺陷救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诊治工作的通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应用新技术筛查多种遗传代谢病,并指定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作为“出生缺陷救助项目”管理单位,成立相应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专家团队,在9个设区市妇幼保健院或儿童医院设立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信息审核、救助资金发放及回访等工作。
据介绍,目前该项目可救助异戊酸血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等48项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种和17种其他遗传代谢病。凡是0岁至14周岁(含14周岁)临床诊断的遗传代谢病的贫困家庭患儿,诊疗费用的自费部分大于3000元,于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20日期间在医疗机构产生的诊疗费用均有机会获得救助,按相关标准,每名贫困家庭患儿最高补助额度可达1万元。据了解,即日起,符合条件的患儿法定监护人可向当地的项目管理单位或项目实施单位提出救助申请;此前在规定时间段内,由具备出生缺陷疾病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或者当地新生儿筛查中心筛查出的贫困家庭患儿,均可补报申请救助,详情可登陆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官网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