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携手国家卫健委共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天津、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广东、湖北、四川、贵州10省(市)签署共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协议。 新华网 刘丰 摄
新华网福州5月8日电(刘丰)在7日举行的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数字健康分论坛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天津、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广东、湖北、四川、贵州10省(市)签署共建“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协议,开启我国“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新里程。
作为此次签约的示范省之一,福建正大力推动健康医疗领域新兴技术运用和发展,提升全省卫生与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据了解,福建省依托省市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根据国家全民健康信息化标准推进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药品管理,医疗保障、综合管理等数据互联互通。目前平台有用药记录、病案首页、体检、影像数据各类数据6.39亿份,居民档案数据3697万份,省属医院已启动医疗大数据服务市、县、乡村工作,全民融合相关数据实现动态更新。
在推动数据开放共享方面,福建坚持安全可控的原则,精心组织编制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开放目录,推动福州等地在全国率先制定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配套方案,以省级平台人工信息为索引,推动各级各机构跨层级、跨区域、实时调用个人电子病历、健康档案等功能,促进与医保相关部门数据连通共享,提升医疗精细化管理能力。
目前,福建省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已正式上线,授牌五家公立医院开展试点,推动医疗机构开展分时段预约、智能导诊、移动支付、远程会诊等服务,实现多码融合,推动医疗机构健康服务一码通。
福建也鼓励各市区探索互联网创新医疗健康服务模式。厦门市构建AI健康公共服务平台,为个人提供健康画像、家庭关系图谱等服务;莆田市借鉴滴滴打车模式,推行远程影像诊断等经验与做法,促进了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
据悉,福建还计划建设一批医疗大数据设施基础项目,吸引国内健康医疗信息化等领域龙头企业和产业基金落户,充分发掘医疗健康大数据的红利,引进和培育大数据药品研发、基因检测、人工智能等行业创新型企业,加快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
[责任编辑:谢丹] 分享该新闻到微信朋友圈:1、打开手机软件“ 微信 ”--“ 发现 ”--“ 扫一扫 ”。
2、对准左边二维码进行扫描
3、识别成功后,弹出是否浏览该页面,点击确定。
4、点击手机右上角分享按钮,分享到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