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投入使用

28.06.2016  23:38

   福建是全国先行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7个省市之一。日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一网归集,记于企业名下后向社会公示,最终将与全国互联互通——

   信用好坏全国知,一有失信处处限

  6月2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谢贤伟 吴毓健 通讯员 陈孔霖) 你要和一家企业合作?先上网查一查这家企业的信用信息。守信或者信用良好,没问题;万一有失信记录,可就要好好斟酌了。

  日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全省863086家企业将实现信息一网归集、记于企业名下。今年底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建成,形成全国“一张网”。到时候,企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在任何角落,都可一查便知。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市场准入越来越宽松。但市场同样有疑问,企业数量快速增长,会不会良莠不齐,失去监管?

  建设全国“一张网”,让所有涉企信用信息“晒”在阳光下,国务院就此作出决策部署。今年2月底,我省被确定为全国先行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7个省市之一。随即,省政府决定,由省工商局牵头,在改造升级原有“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基础上建设新的公示系统。

  “新系统”对比“旧平台”,对涉企信用信息的归集更加全面、精准。“最基本的要求,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首先,涉及信息归集的省直、中直部门共有41个;其次,省市县三级都要归集信息,形成涉企信用信息的全覆盖。”省工商局企监处负责人说,“同时,公示系统的核心变化是,企业信用信息不再分散记录在相关部门名下,而是统一记录在企业名下,方便对社会公众、政府部门开放共享。”

  截至6月27日,全省已有27个省直、中直部门,以及9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75个县(市、区)的123个市级部门、595个县级部门归集公示了182266条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其余部门和县(市、区)亦在抓紧整理、归集、传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