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支持龙岩脱贫攻坚八条新政解读

16.01.2016  19:28

长汀县三洲镇寒坊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区施肥除草

  □ 记者 傅晓君 通讯员 吕洪荣 文/图

  为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老区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向福建省政府发函,对省政府恳请国土资源部支持龙岩原中央苏区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请求,提出八个方面支持意见。

  据悉, 2014年12月,市国土资源局紧抓“新古田会议”带来的新机遇,专门写信给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请求国土资源部在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倾斜、开展山垄田整治试点、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稀土矿接续等方面给予龙岩全力支持。此后,该请求引起了国土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度的高度重视,相关部门领导多次前来调研。历经一年时间,国土资源部单独出台八条新政,支持龙岩原中央苏区脱贫攻坚。

  为让读者了解这些新政,并了解新政将给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生活带来的发展和变化,1月12—13日,记者向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建设用地科等有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采访,逐条对新政进行解读——

   一是支持龙岩市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国土资源部将充分考虑龙岩原中央苏区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民生项目用地需求、实现脱贫攻坚和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等因素,科学安排龙岩原中央苏区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同时,结合国家安排生态退耕范围和实施国家相关规划需要占用耕地情况,合理确定龙岩原中央苏区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解读:此项政策的出台,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市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预留足够的用地发展空间。

  下一步,我市国土资源部门将根据国土资源部支持脱贫攻坚意见函的精神,积极向省国土资源厅汇报,争取在省里下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指标时,适当增加我市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适当减少我市基本农田保护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