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单独出台八条新政支持龙岩脱贫攻坚

08.01.2016  13:53

   闽西新闻网讯(记者 傅晓君 通讯员 吕洪荣) “今年起,国土资源部将参照支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政策,对我市7个原中央苏区县分别专项安排用地计划指标,保障脱贫攻坚用地……”昨日,从市国土资源局传出好消息:省政府恳请国土资源部支持龙岩原中央苏区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请求已获国土资源部批准,国土资源部单独出台八条新政,支持龙岩原中央苏区脱贫攻坚。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了这一含金量很高的支持政策的由来。2014年12月,市国土资源局紧紧抓住“新古田会议”带来的机遇,专门给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写信,请求国土资源部全力支持龙岩发展;2015年6月,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领导到我市调研,同年10月,姜大明部长率调研组到我市调研土地制度改革和老区扶贫开发中的国土资源政策工作。

  其间,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积极与国土资源部沟通汇报,恳请国土资源部尽快出台支持龙岩原中央苏区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

  此次政策的出台,对促进我市国土资源部门进一步强化资源保障工作,为龙岩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具有重大意义。下一步,市国土资源局将逐条逐项细化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八条新政

  支持龙岩市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

  支持龙岩市开展山垄田整治试点

  支持龙岩市开展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

  支持龙岩市开展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试点

  支持长汀县结合水土流失治理开展土地整治

  支持龙岩市稀土资源接续工作

  支持龙岩市紫金山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支持龙岩市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