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六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26.04.2016  14:19

司法部部长 吴爱英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六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请审议。         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此前,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力监督下,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普法工作者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全民普法首要任务,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学习宣传。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在全国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各地各部门通过举办宪法学习报告会、讲座、知识竞赛和宪法进家庭等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央电视台在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都评选全国十大法治人物,制播宪法宣传特别节目,推动各地各部门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12月4日被确定为国家宪法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司法部等每年联合举办座谈会、报告会,教育部、司法部在全国40万所中小学开展“晨读宪法”活动,地市级以上党报党刊统一刊登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营造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各地把宪法学习纳入党员干部法治培训必修课,作为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上学法课堂的重要内容,推动宪法学习不断深入。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各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善民生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学习宣传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举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巡回宣讲活动,并制发系列法治讲座光盘,供全国学习使用。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学习宣传。利用各项法律颁布实施日等时间节点,设立相关法律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形成了税法宣传月、中国水周、“三·八”妇女维权周、知识产权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法治宣传平台。在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的同时,注重弘扬法治精神,积极引导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三)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围绕党和国家重大部署、重要活动,组织开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庆祝建党90周年、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等主题法治宣传。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组织开展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一带一路”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主题法治宣传。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组织开展信访、调解等方面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开展反暴恐、反分裂主题法治宣传。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广泛开展,推动了全社会尊崇法治、厉行法治,有效服务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四)以加强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民普法。坚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推进全民普法。一是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各地各部门普遍建立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法治纳入干部录用和晋职培训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制播党员干部远程法治教育节目,举办“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讲座。各地各部门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一些地方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公务员考核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内容。2016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进一步作出部署。二是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教育部会同司法部等部门研究制定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各地积极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教材、课时、师资、经费,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全国共建立基地3万多个,96.5%以上的中小学配备了法治辅导员。司法部、共青团中央每年举办青少年网上法律知识竞赛,5年共吸引1000多万名青少年参加。三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以促进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为重点,广泛宣传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农村“两委”干部为重点,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在输出地和流入地集中开展农民工法律知识培训,开展农民工法治宣传周等活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推动法律走进农村千家万户。         (五)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27个省(区、市)制定依法治省(区、市)或法治建设纲要,推动依法治理在省、市、县、乡各层面不断深入。进一步加强村(居)、社区、企业、学校依法治理,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各部门行业结合实际,开展法治机关建设、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并结合重点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一些部门制定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指标,完善相关标准。坚持人民群众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体地位,积极推进法治创建活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出台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意见,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10个市(地、州、盟)、2670个县(市、区、旗)全面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一些部门行业开展“文明执法示范窗口”、“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司法部、民政部5年共表彰1159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的蓬勃开展,使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参与法治实践能力不断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每年确定活动主题,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实际,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部署。一些地方和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努力拓展“法律六进”范围,广泛组织开展法律进军营、进边疆、进景区、进市场、进工地等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实现全覆盖。各地各部门切实加强“法律六进”考评考核体系建设,18个省(区、市)制定考评考核标准,明确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和责任部门,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法律六进”已成为全民普法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抓手,有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         (七)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寓法治宣传教育于各种文化活动之中,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教化和引领作用。切实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各地各部门依托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文化馆、社区(乡村)文化活动中心,充分利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加强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创作了大量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化作品,动漫、短剧、栏目剧、微电影已成为开展全民普法的重要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通过建立基层法治文艺队伍,深入乡村、社区,让身边人演身边的事,组织开展法治故事征集、文艺汇演、电影巡映、书画展览等活动,把法治文化元素融入人民日常生活,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吸引力、感染力。         (八)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推进理念创新,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新要求,既重视法律知识宣传普及,又注重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突出培育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培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推进制度创新,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进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18个省(区、市)制定了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推进方式方法创新,结合典型案例和热点问题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结合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推进阵地创新,积极利用大众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国共举办法治宣传广播栏目5200多个、电视栏目3800多个、报刊栏目6000多个,形成了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等为代表的一批普法品牌栏目。推动新媒体普法阵地建设,全国普法办开通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微信和客户端,各地各部门创办普法网站3700多个,普法官方微博、微信2600多个,定期组织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展播、知识竞赛、征文等活动,每年参与人数超过1亿人次,有效拓展了普法广度和深度。         (九)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各地各部门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建立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六五”普法期间,310多名省(部)级干部参加启动会议,112名省(部)级干部参加总结验收。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推动建立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切实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全国成立普法讲师团8250个、成员达13.4万名,成立志愿者队伍4.7万支、成员达157.3万名,举办普法骨干培训630万人次。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普遍把普法经费列入地方年度财政预算,一些地方明确了人均普法经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动态调整,为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总结“六五”普法实践,我们感到,做好普法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谋划、来推进;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必须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积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必须健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体制机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必须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创新中发展。         回顾“六五”普法工作,我们也感到,与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有的地方和部门对法治宣传教育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还不够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法治宣传教育作出重要指示,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李克强总理多次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在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作出部署。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已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我们将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全国人大的有力监督下,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为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三是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全体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是深入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五是切实加强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推动全体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六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七是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八是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和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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