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司法局出台解决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问题实施意见

14.08.2014  10:52

      一、扩大覆盖面。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逐渐拓展至低收入群体,经济困难标准统一调整为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市区为1170元/月,仙游县为1050元/月)。

  三、增加法律援助事项。坚持“应援尽援、能援则援”原则,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扩大为非诉讼案件、刑事、行政案件,以及除经济合同纠纷(含债务纠纷)以外的所有类型的民事案件。

  四、扩大不予审查经济困难对象范围。确定义务兵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农民工,纳入政府救助体系的救助对象。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对象和持有法律援助证的农民工、残废人、计生光荣户等,为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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