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矛盾 妻子持镰刀砍伤丈夫获刑一年三个月

19.08.2016  01:04

  福州新闻网8月18日讯(记者 李希文 通讯员 连法宣)夫妻争执,妻子竟然持镰刀蹲守路边砍伤丈夫。近日,连江法院就判决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何某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被告人何某娇与被害人刘某标系再婚夫妻,但婚后关系不睦,刘某标业已提起离婚诉讼。今年春节,刘某标与刘某胜等人一起到好友陈某迅家喝酒。与刘某标长期闹矛盾的妻子何某娇当晚携带镰刀,守在陈某迅家外。后乘刘某标回家路上不备,持刀砍向刘某标。刘某标遂与何某娇扭打,后经鉴定,被害人刘某标面部被砍伤,属轻伤一级。

  庭审中,被告人何某标辩称自己因刘某标关系紧张,眼见刘某标与其他女子举止密切,就上前与其理论,在争执中,刘某胜上前夺刀,她挣扎时误伤刘某标。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遂对被告人何某娇可酌情从轻处罚,故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