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男子因吸毒断送恋情 复合无望拘禁前女友

08.03.2017  20:32

  台海网讯 据宁德晚报报道,俗话说的好,恋爱不成可以好聚好散,但来自古田的男子黄某却对前女友纠缠不放。早年不仅因自己吸毒前女友要分手,后来见复合无望,他竟把前女友非法拘禁“”走了。近日,因犯非法拘禁罪,黄某没“”住爱情,倒将自己“”进了监狱。

  因吸毒断送恋情

  记者了解到,“”走女友的男子黄某今年40岁,是古田县人,小学文化,无正当职业。据古田县法院介绍,2005年,黄某与女子叶某恋爱交往。其间,两人因黄某吸毒多次发生争吵。

  2010年,在恋爱五年后,因黄某吸食毒品的原因,黄某与叶某五年的感情终结。随后,叶某只身前往外地生活。

  2014年,在外地生活四年的叶某,再次回到古田。得知叶某回到古田后,黄某开始纠缠叶某。此时,叶某已是有夫之妇,对于黄某的纠缠,叶某避之不及。

  因爱成恨非法拘禁

  据介绍,去年3月2日,黄某在古田县凤都镇某营业厅门口强行将叶某推上一辆小车,并在车内辱骂、殴打叶某。同日10时许,黄某在古田县将叶某放离。

  次日22时许,黄某再次在古田县614路强行将叶某拉上摩托车,带到古田县新秀1单元背后菜地直至4日中午。其间,黄某多次辱骂、殴打叶某。

  4日下午4时许,黄某又将叶某带至古田县某农家饭店。在经过两天的拘禁,叶某终于被途经该农家饭店的丈夫罗某解救出来。案发后,经古田县公安局法医学鉴定,叶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系轻微伤。

  因非法拘禁获刑1年6个月

  古田县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因感情纠葛以挟持、殴打、侮辱等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致被害人叶某轻微伤,黄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法院在审理中还查明,黄某曾因吸食毒品于2006年6月被古田县公安局拘留15天,并处罚款2000元;因殴打他人于2013年1月被公安局拘留14天,并处罚款800元,有违法犯罪前科。

  法院考虑到案发后被害人叶某出具谅解书,表示对黄某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予以谅解。最终,法院综合黄某的犯罪行为,以犯非法拘禁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