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大回应媒体追问 称未发现吴春明报销开房费

16.10.2014  19:12

    新华网福州10月16日电 今日下午,厦门大学官方微博发布《关于对吴春明查处情况的有关说明》。《说明》提到,调查组委托学校审计部门,对吴春明2001年以来科研经费列支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未发现吴春明将涉事酒店的开房费用在其科研经费中报销的情况。

    厦大“诱奸门”事件持续发酵。根据媒体报道,吴春明曾承认他和女学生开房的发票在国家课题费里报销。新华社15日发文追问厦大,连连抛出三个问题:为何调查拖了3个月?“开房以课题费报销”是否存在?《支持吴春明的联名信》是否有人指使?​

    今日下午,厦门大学官方微博发布《关于对吴春明查处情况的有关说明》,提到了过去3个月的调查工作。厦大表示,7月10日,学校收到“有关人文学院历史系吴春明教授师德师风问题”的匿名举报后,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初核工作。​

    针对“开房以课题费报销”的问题,厦大表示,调查组委托学校审计部门,对吴春明2001年以来科研经费列支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未发现吴春明将涉事酒店的开房费用在其科研经费中报销的情况。同时厦大还表示,如有新的线索和情况,“欢迎向我校举报”。​

    《关于对吴春明查处情况的有关说明》全文如下:

    10月14日,我校向社会公布对吴春明处理情况的通报,引起社会较大关注。在此,对广大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的关注表示感谢,并对社会公众和媒体关切的几个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三个月的调查工作: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整个案件办理分为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阶段,历时三个月。

    7月10日,学校收到“有关人文学院历史系吴春明教授师德师风问题”的匿名举报,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初核工作。

    7月12日,学校发布声明,调查期间中止吴春明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停止其招生和指导研究生。此后,调查组多次联系举报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

    7月13日—8月3日,学校通过各种渠道与方式,设法与举报人取得直接联系。

    8月3日,首次取得有效证据,提取证言、证词及其他有关证据。

    8月4日,调查组接到另一名举报人寄来的举报材料。

    8月6日,正式立案调查。调查组对举报材料逐项核实,并开始约谈有关证人提取证言、证词,包括赶赴外地调查取证。

    从8月15日开始,学校审计部门对其科研经费列支情况进行专项调查。

    9月23日,约谈最后一位证人,形成调查报告,案件移交审理。

    9月23日—28日,案件审理组对立案依据和调查组移交的全部证据材料、对被举报人的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等逐项审理,并开展补充调查工作。

    9月28日,审理结束,进入党政纪处理程序。

    10月11日,学校做出处理决定。

    10月14日,向全校中层干部通报,同时向社会公布。

    二、关于举报吴春明将涉事酒店开房发票在科研经费中报销的问题

    调查组委托学校审计部门对吴春明2001年以来科研经费列支情况进行专项调查,未发现吴春明将涉事酒店的开房费用在其科研经费中报销的情况。

    如有新的线索和情况,欢迎向我校举报。衷心感谢并一如既往地欢迎社会各界对我校各项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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