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通报1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例

20.08.2015  17:34

  日前,福建省大田县纪委通报1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大田县济阳乡砚坑村党支部原书记章桂胜、村委会主任章前程公款宴请问题。经查,2013年初,济阳乡砚坑村村部装修改造工程作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经公开招标后由村里负责组织实施。装修改造工程基本完成后,经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章桂胜和村委会主任章前程商定,于同年7月1日举行竣工揭牌仪式,邀请本村党员、村民代表等三十余人参加,并用村集体资金进行宴请,合计人民币6994元,其中消费香烟2760元,酒860元。2015年6月村级组织换届,济阳乡党委取消章桂胜砚坑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资格。2015年7月22日,济阳乡纪委分别给予章桂胜、章前程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要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维护群众利益。当前正值村级组织换届,要针对部分村干部纪律观念淡薄,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的现象,采取措施狠抓农村干部的教育监督,促进农村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和作风转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把查处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律审查工作的重点,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