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轮”驱动,打通司法正义“最后一公里”
24.08.2016 18:39
本文来源: 法院
今年1至7月,厦门两级法院执结各类案件29577件,执结案件数同比成倍上升,累计执结到位金额29.54亿元,接近去年全年的2倍;实际执结数、标的到位率等关键指标居全省前列。
执行难是长期制约司法审判工作的老大难问题,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执行难之所以成为痼疾,既有社会诚信缺失、部门联动不足的外因,也有司法机关决心和力度不够、机制尚存短板等内因。为此,我们用改革精神推进机制创新,长期规划与短期安排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相结合,争取用两年时间实现最高人民法院‘四个基本’总体破解目标,努力走前头、做示范。”厦门市中级法院院长王成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如何打通司法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厦门法院的做法是:将“改革驱动、网络驱动、责任驱动、创新驱动”之“四轮驱动”列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打造,为执行工作提质增效提供强劲的动力。
改革驱动——激发内生动力提质増效
执行办案“全员化”,是厦门法院激发内生动力的一大机制。
“我们在全省率先启动执行团队改革,将执行局干警整合为实施、保全、裁决综合等5个团队,通过扁平化管理,把更多的力量投放到一线,基本实现了执行局全员化办案。”王成全说,“两级法院累计调整审判人员和法警26名充实执行办案力量,全市执行人员占法院干警总数的15.53%,还同步进行了执行团队与工作组织形式相应的改革。”
据介绍,厦门法院探索执行警务化改革,由法警配合法官开展财产控制、处置、变现、案款兑现、被执行人拘留、罚款等工作,优化了资源配置,增强了司法威慑力,有效遏制了抗拒执行行为。与此同时,他们还强化了执行责任与绩效考核,制定办案人员业绩考评办法,激发内生动力,促进形成办案团队并驾齐驱、竞争向前的良好局面。
事务“集约化”是厦门法院突破“执行难”瓶颈的又一法宝。
据悉,厦门法院采取集约化配置资源措施,设立保全团队“一站式”办理咨询、接待、查询、送达、信息公开、材料收发等事务性工作,批量、集中、快速查控有财产案件和过滤无财产案件,推动审判资源结构性调整,提升了执行工作质效。正是利用集约化执行机制,厦门法院开展了失信惩戒、涉金融和国企案件执行、涉民生案件执行、执行款清理和涉执信访清理“集中攻坚月”行动,截至今年7月,共执结涉金融、国企案件3043件,涉民生案件5394件。
网络驱动——
实现财产查控一体化全覆盖
2014年2月,民生银行厦门分行在与厦门幸运通公司的一起借款合同纠纷中胜诉,幸运通公司被判偿还银行本息共计477万元。判决生效后,经多次催讨未果,银行向厦门中院申请对担保人林某抵押的房产强制执行。
“受案后,我们通过‘点对点’查控系统精准掌握了林某房产的具体情况,迅速查封了林某的资产。”承办法官郭启鹏介绍,“以前要查封一套房产,需要先到土地房产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再向土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查封被执行人房产,相关手续需到现场办理,现在只要在办公室通过网络轻点鼠标即可实现。”
当法院对林某房产进行委托评估时,林某伪造材料阻挠法院执行,法院依法对林某拘留15日。
这起案件只是厦门法院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对“老赖”精准发力的一个缩影。厦门中院在全省率先建成与金融系统“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并实现查、冻、扣一体化功能。“我们的系统做到与政府部门多维度、全覆盖、无缝衔接。既能对市内土地、房产信息进行自动查询反馈,也能对被执行人的户籍信息、乘坐航班、入住酒店等信息进行自动查询,为执行查控、强化惩戒提供有力支持,在省内领先。” 厦门中院分管执行的专委刘福山说。
记者了解到,厦门中院大力推进查控系统的二期建设,实现与最高法院、省法院的查控系统对接,并在土地、房产、车辆的网络查控方面取得新突破,在全省率先实现对辖区主要财产形式网络查控的全面覆盖。
今年1月至7月,厦门两级法院共查询案件18882件,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6.25亿元,查询土地、房产等16653件次,将11511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责任驱动——
12部门责任化联动惩“老赖”
今年7月,一桩涉及6件案件的执行案件画上了句号。苏某和张某先后与6人发生民间借贷纠纷,欠债总额高达380余万元。苏某和张某在厦门有三处房产却不愿还债,法院多次传唤,也拒不到庭。法院通过与公安、民航部门联动,从厦门机场将被执行人苏某传唤到法院,并依法对苏某拘留15日。法院责令苏某、张某腾空海沧嵩屿路的一处别墅房,交由法院拍卖处理,二人却拒不履行腾空房产的义务,甚至擅自撕毁法院封条、更换门锁、把房子出租给案外人居住。 法院认为被执行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2016年4月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将该处房产拍卖,成交额600多万元,可对六个案件的本息全部清偿。
这起案件的执结,得益于法院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执行惩戒“责任化”联动,使厦门法院得以整合多部门力量,最大限度地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记者了解到,市“执行难”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已将涉及公安、检察、民航、铁路、财政等12家联动单位的16项协助事项纳入全市综治责任考评,严格督导问责。
厦门法院加大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联动力度,截至目前已实施司法拘留64人,移送涉嫌拒执犯罪线索59件,被执行人慑于威力自动履行20件,仍拒不履行的已有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创新驱动——
破解制约执行工作难题
厦门某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向厦门中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厦门某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支付欠款合计7600多万元。 厦门中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一处房产,通过司法拍卖流拍后,依法裁定将该房产抵偿给申请执行人。
2015年9月8日,案外人谢某就该房产向厦门中院提出执行异议,出示了一份租赁期限10年的租赁合同。
法官审查认为这份租赁合同来源蹊跷,内容不合逻辑,依法委托进行司法鉴定。经鉴定,该租赁合同及房屋交接确认书中的签名笔迹与落款时间不符,符合文件倒签特征。
厦门中院认为,被执行人厦门某商贸有限公司与谢某串通,通过倒签合同的方式,编造虚假租赁合同,干扰法院依法强制执行。遂依法对被执行人黄某和案外人谢某司法拘留15日,并各处罚款5万元,同时对该商贸公司罚款20万元。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查封处分被执行人不动产,被执行人恶意设置各类长期虚假租约,严重阻碍了法院对该不动产的拍卖处分。
对此难题,厦门法院与高校、银行开展联合调研,形成打击“虚假租约”的调研报告,并形成全国首创的“虚假租约”审查裁决指导性意见,报告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纳。厦门中院还成立金融破产审判庭,已受理“资不抵债”执行转破产案件42件;针对“唯一住房”处置难题,作出全省首例拍卖被执行人超标准唯一住房裁定。
“现代社会里,没有一个人应该成为逃离在法规之外的失信者,而这有待于更严格的约束举措和刑罚行动去倒逼。”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宋方青表示,“厦门市法院勇于改革创新,在打击‘虚假租约’、‘点对点’查控、联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等方面成效显著,这些经验值得推广。”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林倩
本文来源: 法院
24.08.2016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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