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建设处采取“四结合”扎实开展住房公积金审计
近日,省厅建设处在对省直机关住房公积金进行审计中,转变审计观念,创新工作方式,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四结合”,提高了审计质量和效益。
一是传统审计方法与计算机审计方法结合。 针对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覆盖面广、资金量大的实际情况,审计人员采用计算机审计技术,以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原始数据为切入点,通过对数据的采集、转换、清理、验证,形成审计中间表,运用查询分析、数据挖掘等多种技术和方法进行数据分析,从而发现趋势、异常和错误,提炼汇总审计证据,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审计目标。
二是住房公积金审计与“三公”经费审计结合。 在审计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同时,将中心经费帐,查明是否存在将公积金业务收入记入经费账,转移截留收入以及私设“小金库”的问题;是否存在管理费用超标及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并且在审计内容上并不局限于“三公”经费,而是将会议费、培训费以及津贴补贴等福利发放情况一并纳入审计,有效的提高了审计覆盖面。
三是住房公积金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 为摸清住房公积金缴纳范围,拓展审计工作思路,转变审计观念,创新工作方式,以公积金制度设计、政策导向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关注点,从宏观着眼,微观入手,开展深入细致的审计调查。分别深入到工商、税务、人社及统计部门调查企业、单位数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及职工在岗总数等,为确定住房公积金归集率提供依据;到金融等部门调查当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情况及商品房销售金额、户数、面积等情况,为确定住房公积贷款支持职工购房情况提供依据。通过审计调查,从制度、政策以及执行结果层面,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四是全面审计与抽查审计结合。 在全面审计的同时,突出审计重点,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情况、使用效益情况,归集、提取和使用方面违纪违规情况,以及增值收益的分配使用和财务情况等4项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计严重挪用、违规提取、违规贷款、个人贷款真实性、个人账户计息情况、2013年以后新发生项目贷款的数额和用途、实物收贷资产的管理和处置情况等。这是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也是堵塞漏洞,保证资金安全的重要举措之一。(省厅建设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