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明年1月11日开幕

28.11.2015  10:26

  福州新闻网11月2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昨日表决通过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16年1月11日至15日在福州召开,会期约5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福建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建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福建省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福建省2016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