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实施四大工程,源头预防事故发生-----安溪县安监局2017年度工作计划

17.03.2017  16:38
         2017年是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G20峰会、党的十九大也将在今年召开,因此,做好今年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2017年,我局在抓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安全发展县创建、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重点工作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业、职业安全健康等行业安全监管的基础上,将坚持“预防为主,服务至上”原则,把握好中央出台《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大好机遇,重点做好安全生产“四大工程”,从源头预防上下功夫,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是宣传教育工程。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全民发动、全民参与,让安全生产常识深入人心。①运用媒体广泛宣传。充分运用新闻媒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不仅在安溪报、安溪微视听、安溪电视台等自媒体设置专栏宣传安全生产常识和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播放安全生产各种宣传片,更要在中国安全生产网、国家、省、市安监局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持续“发声”,营造安全生产宣传浓厚氛围。②走进企业深入宣传。要求执法人员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各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带到企业,结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深入企业一线宣传;印制1800本《漫画说安全》发放给企业,做到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业行业企业安全主要负责人人手一册;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编印安全警示、安全知识活动图板,深入企业巡展。③强化重点时段提醒。针对安全生产季节性、阶段性重难点和事故易发多发期,特别是在各种重大节假日、活动、台风前,通过移动、联通、电信和微信平台发送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向全县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人员及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温馨提醒。
      二是专题培训工程。针对2016年县乡换届以来,县、乡、村三级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干部大多数是新任或转任,对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知半解的现状,在去年组织全县乡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安监办人员安全生产执法培训的基础上,2017年,将加大培训力度和扩大培训范围。①举办一期县委理论中心学习活动,专门聘请专家为县四套班子领导和县直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讲解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突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②举办一期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安全监管员业务培训会,重点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重点、行业监管职责等。③举办五期村级安监员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重点培训村级安全监管重点和安全生产基本常识。④举办至少十期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的业务培训会,重点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业、建筑施工、消防火灾、特种设备、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业务培训。
      三是风险管控工程。抓好《安溪县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落实,从2017年起用2年时间,在全县各行业各领域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企业风险点标准化管控,从根本上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今年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①制定标准。3月前分行业制定出台《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及分级管控标准》,并上传“智慧安监”信息平台。3月底前,每个行业、领域分别确定2-3家标杆企业,分行业领域编制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县安办将派员对试点单位跟踪督导,以点带面,确保工作全面深入开展。②专题培训。指派安办分管领导及危险化学品、冶金工业、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行业负责同志参加市局举办的专题业务培训,在5月前组织1-2期专题业务培训会,邀请相关专家到我县为县直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人员、县属企业安全管理员、试点企业管理员和乡镇工作骨干作专题培训。③开展评估。各乡镇各部门对照行业标准规范和事故案例,制定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案,分车间、分部门落实责任人员,组织本企业成立的辨识评估小组或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
      四是“智慧安监”工程。在首批纳入智慧安监信息平台企业完成信息采集的基础上,今年将所有企业都纳入平台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制、规范化运行,不断提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水平。①宣传培训。将制定《安溪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宣传教育培训方案》,要求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宣传教育培训纳入本乡镇本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宣传培训。②落实约束机制。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事故隐患治理和监控制度以及事故隐患举报奖励等制度,促使“行业有标准、企业有清单、车间有表册、岗位有卡片”落地生根,达到有效预防事故的目的。③督促指导。今年县安办将采取一月一督查一通报制度,对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智慧安监”体系运行情况进行通报,有效地推进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把“智慧安监”隐患排查体系的运行情况纳入对乡镇、县直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的重点内容,对未开展“智慧安监”体系工作的,年度考核直接考评为不合格。